在永貞暫定法度規定的樞制度和家格劃分。樞的制度,自然還是三大老五老統領諸奉行擔當政務的格局,另外就是監察和審判體制。監察方面,我仿造歷史上德川幕府的做法,確立了“一國一城令”和“參勤令”不過做得要柔和得多。一國一城令的執行,我採取的方式是命令加上引導,除了下令各藩廢棄多餘城池外,先由宗家和各親藩作出示範,而且還令秀景、藤堂高虎等築城名人編撰了城池圖譜下發,鼓勵他們築造形制精美、規模宏大的居城,如此一來,各藩為了名聲和威望,自然會在居城上投入全領之力,作為自家代代相傳的基業,那麼也就沒有多餘力量再建造其餘堅城了:而參勤令方面,我做得更為寬鬆,大名家的嗣子隔年交替前往江戶和京都,分別學習政務和禮儀,而大名的正室們前來,還可以獲賜一些精美的服飾用度,這些服飾用度都來自於明國宮廷,只能透過勘合貿易的渠道獲得,極能彰顯自家的身份。即使沒有這道命令,這幾年每逢貿易船回來,好些親近的大名家眷都會主動前往今治城,向於加和冬姬求取這些限量的貢物。
審判方面,我準備頒佈“惣無事令”,嚴禁各大名和豪族侵佔周邊的領地,違者不僅要退還所侵佔的部分,還要給予罰金、減封甚至改易的處罰。其餘方面的爭端,則按照“喧譁兩敗”的原則,首先給予兩方一定的處罰,然後再給予理虧方追加的處罰,補償給得理的一方。這樣既能夠防止各地大名和豪族貿然挑事,也能夠提醒他們保持克制態度,以防事態擴大,如果他們由於小事二貿然爭執,即使是得理的一方,也肯定會吃虧的,因為他所得的補償部分,恐怕還不夠支付“兩敗”的定額處罰。
當然,最受關注的部分,自然還是家格和領地的確定。家格方面,一如暫定法度之制,將各大名和豪族分為家老眾、譜代眾和外樣眾,各自擔負相應的許可權和義務力領地方面,二十萬石以上的大名,稱為國持大名;二十萬石至十萬石,稱為準國持大名;十萬石至五萬石,稱為城主大名;五萬石至一萬石,稱為準城主大名;一萬石以下,直屬幕府譜代或譜代大名的稱為旗本,外樣叫做豪族,不列入武家名錄。
作為幕府的統治核心,家老眾基本上都屬於國持大名,即使領地不到二十萬石,也會特賜國持大名的家格。領地最多的自然是御門三家,分別是秀景的京兆家、周景的金吾家和義景的武衛家,京兆家領播磨、但馬兩國五十萬石,護山陰、山陽兩道,如室町幕府的足利直義般享副將軍格,但是沒有繼承宗家的名份;金吾家領紀伊國,領地五十五萬五千石,護南海道,可以繼承宗家,但是熊野東部的南牟婁、北牟婁兩郡,連同三鬼家一起劃給鬼嘉隆,以十萬石大名的身份統領熊野海援隊;京兆家領越前國除敦賀外的五十萬石,護北陸道,同樣能夠繼承宗家,敦賀的八萬石交給安宅信康,特賜準國持大名格,率若狹海援隊。這三家大名除現有官職外,視家主資歷敘正三位或從二位官階,兼任納言或大納言之職。
接下來是連枝七家。七家為首的自然是身為繼任正室於加之子的仁木景政,領伊賀和伊勢北半國三十七萬石,世職伊勢守,稱為勢州家;其次是領豐後、筑後兩國的大友景義,世職筑後守,稱筑州家,這兩國的領地超過七十萬石,因此我將筑後國的十五萬石高橋家和十萬石立花家分立,作為幕府的直屬準國持譜代大名,從而將其直領降低到五十萬石以下,以示和御門家的區別;同樣格式的還有領美濃國、世職美濃守、稱為濃州家的養子織田吉法師景信,我將國的十萬石交給了稻葉一鐵,列為幕府譜代,他在池田恆興出征時留守岐阜城,為瀧川一益平定美濃立下了極大的功績:然後是身為養子、預定迎娶秀景嫡女的宇喜多景家,我賜予他備前、美作兩國,但是同樣將美作的三浦家勝單列,將其領地降到五十萬石以下,同時領美作守世職,稱作州家;阿波、贊岐兩國三十萬石依然是細川景之,世職是阿波細川家的贊岐守,稱讚州家,他的身份現在已經可以公開,之後不僅不需要忌諱,反而會成為家族的榮幸,正如州的大友和島津兩家總是自稱自家先祖是源賴朝的落一般;再就是井伊宣直,我不僅將他家井伊谷所在的遠江國賜下,另外還加上駿河半國,領地合計三十萬石,世職駿河守,稱駿州家,其餘的駿河東半國交給本多正信、正純父子,賜十萬石準國持譜代大名格;最後是小夏的上川家,以景重的身份,原本該是僅次於景政的,然而他不幸戰沒,這一家就只能由養子繼承了,我思考一番後,選擇了吉良親貞的次子,為他改幼名為景七郎,和景重的同胞姐姐明津定下婚約,然後繼承土佐國和南伊予的三十萬石領地,世職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