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部分(3 / 4)

也許有一點吧。難道你認為自己是有史以來第一個愛上女人的御林鐵衛嗎?”

“總有些人立誓容易守誓難。”他承認。柏洛斯·布勞恩爵士是絲綢街的常客,普列斯頓·格林菲爾爵士常常趁某個布料商外出時造訪他家,但亞歷斯爵士不願講出誓言兄弟的過失,令他們蒙羞。“特倫斯·託因爵士跟國王的情婦上床,”他說,“他發誓說是因為愛,代價卻是他和她的性命,並導致了家族中衰以及史上最高貴的騎士之死。”

“是的。‘好色之徒’盧卡默呢?他有三個老婆和十六個孩子。那首歌總讓我發笑。”

“真相併不那麼好笑。他生前從沒被稱做‘好色之徒’盧卡默。他的稱號是‘強壯的’盧卡默。他整個一生都生活在謊言中,被揭穿之後,他的誓言兄弟們親手閹割了他,而‘人瑞王’將他發配長城,留下十六個哭哭啼啼的孩子。跟特倫斯·託因一樣,他不是真正的騎士……”

“那龍騎士呢?”她將床單扔到一邊,甩腿下地,“你剛才說他是史上最高貴的騎士,然而他跟王后上床,並讓她懷孩子。”

“我不相信,”他不快地說,“伊蒙王子與奈麗詩王后私通只是個故事,是他哥哥編造的謊言,伊耿王偏愛私生子,為廢除嫡子,才故意這麼說。他被稱做‘庸王’不是沒有道理的。”他找到劍帶,扣在腰上。儘管跟多恩的絲綢短衫相配有些奇怪,但長劍與匕首熟悉的重量提醒他自己是誰,是什麼身份。“我不願被後人稱做‘罪人’亞歷斯爵士,”他宣告,“我不想玷汙我的白袍。”

“是啊,”她緩緩地道,“那件精緻的白袍。你忘了,我叔祖穿過同樣的袍子。雖然我小時候他就死了,但我記得他。他高得像鐵塔,總是胳肢我,讓我笑得喘不過氣。”

“我無緣結識勒文親王,”亞歷斯爵士說,“但大家都同意,他是一位偉大的騎士。”

“一位養情婦的偉大騎士。他的那個她現在已經老了,但人們常說,她年輕時是個絕世美女。”

勒文親王?這事亞歷斯爵士沒聽說過。他很震驚。特倫斯·託因的背叛和“好色之徒”盧卡默的謊言都記錄在《白典》中,但勒文親王那一頁裡沒提及任何女人。

“我叔叔常說,男人的價值取決於他手中的劍,不是兩腿間的那把,”她續道,“因此,別再跟我虔誠地談什麼玷汙白袍了。損害你榮譽的不是我們的愛,而是你所效忠的怪物,還有被你稱做兄弟的那些兇手。”

這一擊接近要害。“勞勃並非怪物。”

“他跨過兒童的屍體爬上王座,”她說,“儘管我承認他跟喬佛裡不同。”

喬佛裡。他很英俊,以年紀而論,也算得上高大強壯,但值得一提的優點就這些了。想到自己一直受他驅使毆打史塔克家的可憐女孩,亞歷斯爵士仍然感到羞傀。當初提利昂選擇他保護彌賽菈前來多恩,他曾在戰士的祭壇前點燃一支蠟燭,以示感謝。“喬佛裡被小惡魔毒死了,”他沒料到侏儒如此毒辣,“現在託曼是國王,他跟他哥哥不一樣。”

“跟他姐姐也不一樣。”

這是事實。託曼心地善良,做什麼都盡心盡力,但亞歷斯最後一次見到他時,他在碼頭邊哭泣;而彌賽菈雖然要背井離鄉,獻出童貞來締結聯盟,卻一滴淚都沒流。公主比她弟弟更勇敢,更聰明,更自信。她思路敏捷,禮儀周全,沒有什麼可以嚇倒她,甚至連喬佛裡也不行。其實男女相較,女人更堅強。他想到的不僅是彌賽菈,還包括她母親、他自己的母親、“刺棘女王”、紅毒蛇留下的那窩漂亮而致命的“沙蛇”,以及亞蓮恩·馬泰爾公主——尤其是她。“我不想反駁你……”他沙啞地道。

“不想?是不能!彌賽菈更適合統治……”

“兒子優先於女兒。”

“憑什麼?誰定的規矩?我是我父親的繼承人。我應該放棄權利,讓給弟弟們嗎?”

“你別曲解我的話。我沒說……多恩不一樣,七大王國從來沒有女王。”

“韋賽里斯一世打算讓女兒雷妮拉繼承,這沒錯吧?但當國王死後,御林鐵衛的隊長卻私自改變安排。”

克里斯頓·科爾爵士。“擁王者”克里斯頓令姐弟反目,御林鐵衛內訌,挑起了被歌手們稱為“血龍狂舞”的內戰。有人指稱他野心勃勃,因為伊耿王子比其任性的姐姐更容易擺佈;另一些人認為他動機高尚,全為了維護古老的安達爾習俗;更有人竊竊私語,說克里斯頓爵士披上白袍前曾是雷妮拉公主的情人,後來意圖報復舊愛。“‘擁王者’使得生靈塗炭,”亞歷斯爵士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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