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歌舞、調笑也是宋代文藝工作者的工作範疇。其實吧,後世裡的很多女藝人基本也承擔這種工作,想上位,就得賠笑,而且她們的工作範疇肯定比宋代**廣泛得多,基本可以達到賣身不賣藝的程度了。這也符合她們的身份,其實除了肯賣和長了一張漂亮臉蛋之外,藝術這個詞兒真和她們不沾邊,更談不上演技,她們也沒功夫去琢磨演技。
宋朝的**是官稱,就算你當著一大街的人這樣叫她們,她們也不會覺得你在侮辱人,頂多是覺得你說話有些生硬罷了。而且就宋朝而言,**中的很大一部分還都是國營的,叫做官妓。這個官妓在別的書裡也見過,解釋是政府統一管理的妓院,專門給統治階級或者富人提供服務之用,裡面的**都是犯官之後。這種解釋用在別的朝代都有可能,用在宋代一點可能性都沒有。宋代即使是官員犯了罪,也不會牽連家人,家產可以罰沒,但家人無罪,更談不上被逼著去當**了。
宋朝的官妓都是政府僱傭來,而且是合同工,並沒有強迫性質。她們的工作就是陪酒、陪唱、陪聊、提供歌舞等等,一般的工作場所就是這種門口紅燈籠上罩著一層竹子葉的酒樓,叫做青樓!相對而言,只提供喝酒吃飯的酒樓就叫做紅樓。這種大酒樓一般都是官辦的,用後世的說法就是國營的,不過經營方式略有不同。
哪兒不同呢?這又得說起大宋朝庭弄出來的另一種制度了,叫做“撲買”。這個制度和後世的招投標很像,投標的標的就是朝廷的國營企業。投標額度就是這家企業今後一段時間內的包稅金額,投標人只需要在標書上寫明自己能為國家創造多少稅收就可以了,還是暗標,價高者得到經營權,一般一年到三年重新招投標一次。
從這一點上看,宋朝的商業氣氛還是很濃的,而且競爭非常激烈,你幹不好後面有一大堆人等著把你踢走呢。有了這種公開性質的招投標方式,大宋朝庭既避免了國家資產流失,又解決了政府沒有合適的經營管理人員問題,順便還把政府應該得到的利益也保護住了。
那在大宋都有什麼行業是國營的呢?各行各業其實都有,規模一般都還很大,其中酒樓就是最明顯的。有人說了,一個國家政府,閒的去經營酒樓玩,活該它滅亡!這句話就有點不瞭解宋朝歷史的嫌疑了。酒樓,除了賣飯菜之外,最大的收益就是賣酒!而釀酒權在宋朝是必須官營的,和鹽鐵一樣,不許私人經營。
宋朝政府是怎麼來經營釀酒業的呢?很簡單,就和後世電信業一樣,撲買牌照。每年會發N張牌照,購買了這個牌照的酒樓,不光可以釀酒自己賣,還可以搞批發和連鎖店。大家可以去看一看描繪宋代開封城的名畫《清明上河圖》,裡面能看到有的酒樓叫XX正店,有的酒樓叫XX腳店。
正店就是購買了政府釀酒牌照的酒樓,相當於後世的地區專營商,腳店就是沒買到牌照的,它自己不能釀酒,只能從正店買酒銷售,相當於專營商下面的經銷商。透過這種方式,宋朝政府大體上可以控制整個國家的釀酒業稅收,還可以透過牌照的數量來調節糧食價格。釀酒是要用糧食的,而糧食是古代國家裡一個最最最重要的戰略物資,如果國家不能控制釀酒業,那糧食一旦消耗過多,國力就會受到極大影響。
不過宋朝政府並沒有把釀酒業一棍子打死,它只是規定沒有官方牌照不能經營酒業,但並沒說不讓民間私釀米酒。你願意在家裡自己釀酒喝,沒問題,只要不拿出去銷售,就沒人管你。如果大家在穿越宋朝的小說裡看到了自己釀酒,還能銷售的情節,那就是瞎扯淡呢,官府分分鐘過來把你抄了,還得治你重罪。
這些官妓一般都在官辦的酒樓裡負責促銷,也就是陪酒、陪聊、陪唱,目的就是讓酒的銷量增加,然後國家稅收就高了。不過私營酒樓也可以出高價聘請官妓到他們的酒樓裡去坐檯,官妓只是一種工作,並不是賣身,誰給錢多就給誰幹活,很公平。
那這些官妓究竟如何誘人呢?首先就是穿著打扮。都說唐代女人比較豪放,直接就把事業線露出來了,這倒是事實,不過都是貴族婦女,平民百姓一般不那麼穿。到了宋代,事業線是不露了,可是宋朝女子一點都不比唐朝貴婦膽子小,她們穿透視裝!沒錯,就是那種透明的羅沙外套,可以隔著衣服看見肉的,更符合宋代文人那種**氣質。
外面是透視裝了,裡面如果穿一身運動服,那也是白透視,這不是騙人嘛!所以吧,透視裝一般都要搭配比較有誘惑力的內衣。宋朝女人的內衣就很有誘惑力,一件繡著花的肚兜!
“不施於背,僅覆於胸。”這就是對宋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