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所謂的月黑風高殺人夜,通通是放屁。在魔界,殺人根本不需要什麼天黑,白天也一樣,說不定看到鮮血崩發的畫面,會更加的刺激,更加的有滿足感。
看來只有明天再去了,我找到剛進火域時訂的客棧,結束了這一天。
第二天下午,我來到妖狼的住所。按照昨天晚上根據資料訂的計劃,妖狼的性格自大,喜歡炫耀,他的府上最多的就是護衛,因為他一直感覺護衛多,就表示身份高,所以每次出門也同樣帶著很多護衛以示威風。同時他認為這也是防止刺客暗殺的必被手段。並且非常喜歡在護衛面前殘忍的把刺客殺死,或者乾脆生吞。每當這個時候,他看到手下護衛恐懼的目光,他都會感覺自己很威風,因為他一直相信一句話,就是一定要讓手下又敬又怕。而他也一直努力的這麼做著。
魔界的人是很自私的,就算是成為妖狼的護衛,他們的天性也不會改變,不會過多的去注意其他人,在他們的眼睛裡,只有自己,以及可以給自己帶來前途的妖狼。再加上妖狼手底下的護衛實在太多,所以我化身成為其中一個,應該不會被發現,就算被發現了,只要不是被妖狼發現,直接殺了就可以。
於是在妖狼府邸不惹人注意的觀察了半個月,掌握了一些基本的護衛情況之後,我把目標放在一個能力偏低,不受重視的護衛身上。選上他的原因,除了因為他能力低從而不被注意以外,還因為他的頭髮也是黑色的。又花了半個月的時候去留意我的這個目標,然後把抓住他逼問了些常識,最後把他殺了,穿上他的衣服,拿著他的腰牌,搖身一變,成了妖狼的護衛,名字叫做3622。經過我的觀察,妖狼由於護衛太多,所以就統一叫編號,不叫名字。妖狼每隔幾天就要帶著200多個護衛在五色城來回巡視,以示威風。同時在這一個月裡,我看到一共八組暗殺妖狼的魔族被妖狼殘忍的殺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