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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到迪拜已經足足有四天了,艾思語卻從未見過焦聲有的兒子。甚至連焦聲有本人,她也很少看見。
每天,她就待在這幢金碧輝煌的別墅中,吃飯、發呆、嘆氣、流淚、睡覺。
不過那隻金毛牧羊犬自上次之後倒是常常跑來找她,和她特別親暱。
狗是一種充滿靈性的動物,誰對它好,它便和誰親。
此刻,那隻金毛牧羊犬正興趣昂然地在地毯上玩打滾,碩大的身子在長絨地毯上從右滾到左,又從左邊滾回去,如此反反覆覆的無聊動作,它竟然玩得不亦樂乎。
可以說,它是艾思語見到過的最與眾不同的狗!
“好了,King,你該回去睡覺了!”阿蘭姆走過來喚道。
牧羊犬一聽,意猶未盡地停止了滾動,走到阿蘭姆身邊蹲在地毯上,吐著舌頭。
“抱歉,爾薇小姐,King太調皮,打擾到你休息了。”阿蘭姆致歉道。
“不會,它很可愛,我非 常(炫…書…網)喜 歡'炫。書。網'它。”艾思語溫和地笑。
“呵呵……少爺訓練的狗都很聽話,King是少爺最喜 歡'炫。書。網'的一隻狗。”被艾思語的平易近人感染,阿蘭姆也笑了起來。
“少爺?”艾思語一時沒反應過來,“哦!你說的是焦伯父的兒子對嗎?”想了想,她恍然大悟,“說起來,我來了也有好幾天了,還沒見過他呢!他人不在迪拜嗎?”
“時間不早了,爾薇小姐,你早點休息吧,我也該把king帶出去了。”阿蘭姆的眼神,不易察覺地閃過一絲波動,他迴避了艾思語的問題。
“哦!好的。”艾思語點點頭,沒有多想。
確實感到有些疲倦了,阿蘭姆離開客廳後,艾思語站起身來,踏著柔軟的長絨地毯上了樓。
擰開房門把手,一陣幽香撲面而來。
這種香味很獨特,夾雜著淡淡的甜味兒。
是僕人打掃房間噴上的空氣清新劑吧,艾思語暗自想道。
可是,為什麼房間突然旋轉起來了,連腳也變得輕飄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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彷彿什麼柔軟的東西正在舐舔著自己身上的肌膚,那種溫溫熱熱,酥*癢的感覺讓艾思語蹙起了秀眉。
幾經掙扎,她艱難地睜開了沉重的眼皮。
然而映入眼簾的一幕,卻忍不住讓她驚叫起來。
一個穿著黑色連帽衫的人正在舔著她赤*裸的身體!房間裡的光是橘色的,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