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你不是說喬語環沒教你什麼。那你剛才說的話,是誰教的?!”
“啊!沒,我沒有,我什麼也沒說。”
她驚了一跳,眼見露餡兒了就把自己小嘴捂著,瞪著大大的眼,對他直搖頭。
這傻里傻氣的模樣,非常直接地取悅了他。
肖一飛吃完後,拿起餐巾拭去唇角幾乎不存在的殘羹,動作優雅,宛如受過專業訓練,天生的貴族。
可事實上,他就像林子怡所說的,從頭到腳都是草根兒,父母都是農民,自然災害的時候都死了。他被親人和村人們,像踢皮球似地踢來踢去,最後被村子裡的地痞賣到那家兒童福利院,遇到宋雪欣。之後帶著宋雪欣逃出來,宋雪欣卻傍上有錢人家。他自己加入了當地的黑社會,從小混混做到大混混。之後再遇宋雪欣後,為了能配得起她,竟然也進入了學,有模有樣地做了幾年所謂“天才型”的學生,學了一身駭客本事。
只有他自己知道,今日的一切,是他付出了多少,乃至死過好幾次才得到。
雖然現在外表光鮮了,內裡的某些習性,仍然難脫混混世界的霸道作風。
然而,他又是一種與眾不同的混混。
將餐巾一扔,他站起身,居高臨下地睨著半爬在桌子上的小姑娘,肉肉的大尾巴在為她特製的椅子洞裡,一蕩一蕩,姿勢沒一點兒女孩子樣兒,傻里傻氣,卻讓人禁不住生出愛憐之心。
“吃完了沒?吃完了就走。”
“走?去哪兒。要是隻去花園轉悠,我才沒那心思陪別人的老公。”
肖一飛眉頭抽了一抽,終於發現,哄小孩子這工作,真不好做。
“我還不是別人的老公。”
伸手就抓著那隻晃盪得礙眼的大尾巴,將人倒提起來,惹得人兒哇哇大叫,又羞又惱。
“你明明就是,你們連孩子都有了。”
他唇角一勾,拉進她的小臉,“吃醋了?”
她把頭一扭,“呸,不要臉。誰要吃你這種種馬男的醋啊!”
“種馬?誰教你的。”黑眉立即倒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