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3 / 4)

小說:再見七日情 作者:男孩不逛街

是很累嗎?難道你不喜歡坐辦公室?”她的回答,真的很令石俊穎感到意外。

“不喜歡,我坐不住,要我一整天坐在辦公室,我會發瘋的。”她據實以告。

“喔。”他了解地點點頭應了一聲。

原本,他還以為她是找不到工作,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才做外務的,原來事實不然,這純粹是她自己的選擇。

看來,她活潑的外表下,也有相似的內在,這不是兩人在闊別了十七年之久後,他可以窺視得出的。

吃完了沙拉,接著上主食,面對著眼前的美食大餐,兩人都蠢蠢欲動,拿起刀叉,大快朵頤一番。

吃著吃著,突然,王採茵冒出一句話來,令石俊穎有點錯愕——

“對了,我問你喔,你有沒有喜歡的偶像?”

啊?偶像?他沒聽錯吧?從來沒有人問過他這種問題,還是,他誤解了她的意思?一定是……

“呃……有啊有啊,我的偶像是比爾蓋茲。另外,我也很欣賞馬英九。”他自以為聰明解決了這令他難以回答的問題。

“不是啦,不是這種偶像,我是指明星、歌星那一類的,你有沒有啊?”

果然……她指的就是一開始他想到的那一類。雖然他是一猜就中,可他也搞不明白,她為何要問這個?是故意的嗎?喔——他知道了,她這招叫旁敲側擊。她一定是愛上他了,又不好直接問他喜不喜歡她,所以才有此一問,藉以知道她是不是自己所喜歡的那一型女人,來這一套……壞死了!

看著她,他很仔細地想了一下,哪一個女明星跟她的型很類似的呢?有了!最近她拍的手機廣告播得很兇呢!

“有!我的偶像是徐、若、!”他大聲地宣佈,惹得身旁走過去的女服務生掩嘴偷笑。他感到很丟臉,但隨即又一想,算了,反正只此一次、下不為例,他這麼說,也是為了迎合她而已,沒什麼大不了的。

說完之後,他緊抓著她的表情,他想,她應該是很高興的才對,雖不至於表現得太明顯在臉上,但起碼也有一點點暗爽……不,羞澀的感覺吧?但是,她怎麼……

“徐若啊?”她的臉明顯地垮了下來,還有些頗不以為然的意味。“她是不錯啦,可是……她和王力宏鬧緋聞讓我很不舒服,王力宏可是我的偶像呢,她怎麼可以搶走他?所以啊,現在我對她一點好感都沒有。”

什、什麼?她在說什麼?他很懷疑自己是不是聽錯了。

“你因為這樣而討厭徐若啊!”他實在不敢相信,都已經三十歲的女人了,還會有這麼不理智、不成熟的想法;何況,她也比那個什麼王力宏的大上好幾歲吧?天啊!

“也沒有啦,不算討厭,只是沒好感而已。”

“喔,那你……是真的很喜歡王力宏嘍?”雖然他覺得她到現在還迷戀偶像的行為很幼稚,但也不免感到有點受傷,因為他一點也不像王力宏。他完全不是那一型的。

嗚……怎麼物換星移了?原來,真正在乎的人是自己,而非她。這種認知,真的令人很受傷。

“是啊!我迷死他了,他每一張專輯我都有喔,那你呢?你買過他的專輯嗎?”她興致勃勃地反問著他。

“呃,沒有耶……但我有聽過!”他急急地補上最後一句,就怕她不高興。

事實上,他根本搞不清楚王力宏唱過什麼歌,只是曉得有這個人,是唱歌的,就這樣而已。基本上他對流行歌曲是沒啥興趣。

“你覺得他的歌好聽嗎?”

“好聽好聽,太好聽了!”不這麼說,恐怕是不行了。

“真的啊?”她聽他這麼回答,立刻眼睛一亮,笑如燦陽。“看來我們是知音,喜歡的偶像和音樂都差不多。”

“不不不,他不是我的偶像,我只是說他的歌好聽而已。”他覺得還是有必要澄清這一點,否則他一個堂堂巨石集團的小開,若被人誤以為他在迷戀一個比他還小的男明星,這教他顏面何在呢?丟都丟死人了!

“你不喜歡他嗎?”她有點不高興。

石俊穎當然看得出來她不高興,但這個他不想再迎合她了,做人還是要有起碼的自我的。

不過,他又不想說得太直接,是以,以一種較委婉的方式回道:“我是男人啊,基本上……同性相斥,我還是比較欣賞女藝人的。”這也是實話。

“可是,王力宏的男歌迷也很多啊,很多男人都會喜歡他,為什麼偏偏你就不喜歡呢?”她的語氣像是責備,說話的神情更像是個只有十多歲的小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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