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部分(2 / 4)

小說:環肥燕瘦 作者:換裁判

竊賊好像來了個大掃蕩,所有的煙和茶,稍微好一點的都一掃而空,檔次低的都扔了一地。而酒卻是甭管好壞,全搬走了。

用葉麗華的話說,盜賊起碼開了箇中型貨車,要麼就是小貨車來搬了好幾趟,不過,想來竊賊也沒那麼大膽,敢來好幾趟。

這夥盜賊看起來非常專業,警察在現場根本沒發現任何有價值的線索。

而街對面有個光大銀行,大門口有一個攝像頭正對著雜貨店,警察原本還想從錄影中找點線索。等調取錄影資料才發現,攝像頭記錄的時間在晚上十二點便停止了。再去檢視攝像頭,攝像頭上那根線已被人剪斷,而現場更沒有留下任何線索,看來這幫盜賊不但專業,還是有預謀的。

透過詢問周圍鄰居和小區的保安,都說昨晚沒聽到任何異響。

警方將這個案子初步定性為團伙入室惡性盜竊案。

由於手頭線索幾乎為零,陳霞至今昏迷不醒,生死未卜,警方在報紙電視上都作了有獎徵集線索的通告。

同時,警方也對過往留有案底的盜竊團伙進行了全方位的摸查。

但一切都毫無頭緒,案子幾乎陷入了僵局。

這個時候,一個計程車司機打來電話,提供了一個讓警方深感意外的資訊。

說案發那天凌晨三四點的時候,他開車送一個客人經過那條街,無意中留意到一家店外搭了個兩三米高、裝修遮擋用的簡易護棚,之所以引起注意,是因為護棚只有整個捲簾門不到一半的寬度,當時還奇怪,這家店裝修門面怎麼只裝修一半麼?現在看來,這個護棚應該是盜賊搭起來掩護作案的。

警方進一步詢問有關資訊的時候,計程車司機有點抱歉地說,當時哪想到是盜賊作案啊,車子一閃就過去了。

這條資訊雖然聽上去沒什麼,但卻很是讓警方興奮,陳隊長連夜召開會議,討論案情。

陳隊長先跟大家做了案件分析:“根據群眾提供的資訊,我們經過進一步調查後仔細分析,案件有了新的偵破方向:

首先,這個案子的作案時間我們大致可定在凌晨二點到五點之間。原先,根據光大銀行攝像頭的時間記錄,我們定在零點至凌晨三點是錯誤的。

第二,根據作案時間,再透過調取這個時間段內周邊路段的攝像資料看,沒有發現有可疑的貨車,這一點,一會兒我們看錄影,會有進一步的理解和認識。就是說,盜賊作案根本沒用貨車搬離貨物!這一結論,讓我們必須改變原先鎖定貨車追查的思路。

或許有人會認為盜賊將貨車停在了別的地方,但從現場所在是一條直直的街來看,這夥人不可能將車停在其他地方,而來來回回地搬東西。

第三,既然沒用貨車搬離貨物,那麼貨物是透過什麼手段搬離現場的?還是說根本沒有搬離現場?那麼,貨物在哪兒?那麼多貨物,不可能一下子憑空消失了。

第四,我們可以重新將原來忽略的、這個時段出沒在附近的其他車輛進行排查。現在,經過調取和分析,我們大致鎖定了三輛車,下面請大家看一段錄影資料。”

錄影很快放完,很多人還一頭霧水,看錄影上稀稀落落來去了好多輛車,隊長怎麼說已經鎖定了三輛車呢?

很快,陳隊長對著牆上的幻燈片,給出了說明:“同志們,這張圖是案發地所在的位置圖。這兒,往左邊九十七米是小區出入口,小區門口對著馬路有一個攝像頭;在右邊,五百四十米處是紅路燈交叉口,也有攝像頭;而右邊,離雜貨店二百七十米處,有一條沒有安裝攝像頭的小巷,而這條小巷經過我們現場勘查,只有小轎車可以通行,稍微大點的貨車根本進不去。而從小區出入口到紅路燈的距離內,再沒有其他有用的攝像頭和岔路口。

現在我們來分析:在凌晨二點到五點之間,從攝像頭拍攝的畫面我們可以看出,從小區門口往右行駛過去的車輛,一共九輛,包括那輛計程車,大都很快在一分鐘內透過了紅綠燈,再也沒回來。只有一輛車,沒有出現在紅綠燈的攝像頭下,並且也沒有再從小區門口返回;

同樣道理,再說從紅綠燈往左行駛的車輛,一共七輛,很快透過小區門口的有五輛,有兩輛車過了紅綠燈後,再也沒有出現。

從以上情況可以分析,這三輛車肯定有一輛是作案的車輛,並且跟其他兩輛車一樣,是從那條小巷離開的。

現在的問題是,從紅綠燈過來的這兩輛車,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車牌號,但小區的攝像頭,由於角度的關係,這輛車我們沒法看到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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