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的時間,我會讓你成為這世上最幸福的新娘。該給你的,我一樣不少的都捧到你的面前。我們的婚事將按照華夏最傳統的規矩一步一步的來,我要讓所有的人都羨慕你。”
寧可頓時愕然。很大的程度上,她有些不能理解嚴肅的這番話。
嚴肅半蹲下身子,捧著寧可的臉,微微抬頭仰望著她,認真的說道:“我會讓嚴家的長輩來寧家提親,得到寧家長輩的允許,然後我們訂婚,之後讓兩家的人去準備結婚需要的一切,妥當之後,我迎娶你進嚴家,做嚴家堂堂正正的媳婦。”
“為什麼?”寧可不解,這都什麼年代了?況且他一向不是最看重結果的嗎?幹嘛要弄這些連自己都覺得繁瑣的事情?
“奉子成婚的確是一條捷徑,我也知道我爺爺現在比誰都盼望著能抱上曾孫。如果他發話,我爸爸也不會有任何異議。事實上,上次我回北京,我爸爸已經放開了口,說讓我再交一次結婚報告。可是,我覺得這樣太委屈你了。你是那麼好的姑娘,我必須給你最大的尊重。你相信我,好不好?”
“好。”寧可鼻尖微酸,緊抿著唇微笑。
“傻丫頭。”嚴肅抬起手指抹掉她眼角一顆晶瑩的水珠,單膝跪地直起腰身,捏著她尖尖的下頜吻住她誘人的唇。
當伴郎也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嚴上校活到今天三十歲,身邊的兄弟戰友們有不少人都已經踏進了婚姻的墳墓,但他卻是第一次幹伴郎這樣的差事。
那天,軍裝是不能穿的,根據寧大爺的要求,他必須得穿一身黑色的正裝。
“為什麼是黑色?”嚴肅不耐煩,他家寧寶穿的是白色的伴娘禮服,他這個伴郎當然也要穿白色正裝。而且,白色才是寧寶最喜歡的顏色好不好?
“白色是新郎服。”凌墨臭拽的仰起下巴,“等你娶媳婦的時候再穿白色吧。”
“滾。”嚴肅繃著臉把黑色的Versace最新款的男士西裝穿在身上。高檔的黑色面料,利落、簡潔、大方、修身的剪裁,白襯黑裝襯托著的試衣鏡裡高大英武的男人古銅色的臉膛和修長的脖頸,將人烘托出一種古典貴族般的優雅奢華,又帶著一種自由隨性的飄逸。
“我靠!”這回換凌墨不淡定了,太他媽的帥了,這妥妥的是要把新郎官比下去的節奏啊!“我有點後悔找你當伴郎了。”
嚴上校極其自信甚至帶著點鄙夷的瞥了凌大爺一眼,抬手把西裝的扣子扣上:“喜歡這身衣服的話,下次我結婚的時候把這身留給你。”
“結過婚的男人是不能當伴郎的。”凌大爺立刻不爽,“這點都不懂,嚴上校你真是夠白痴啊。”
“我沒說讓你當伴郎。”嚴肅森森一笑露出潔白的牙齒,“你將是我的座上貴賓呢,凌兄。”
“這回是我結婚!”凌墨有些心虛的拍了嚴上校一巴掌,趁勢把人從試衣鏡前推開,特麼太帥了,越看越不爽,“老子結婚!老子是主角!你特麼的口口聲聲說你結婚的事是什麼居心?!你搞定你們家那些亂七八糟再來老子跟前顯擺!”
“得來!”嚴肅抬手把西裝釦子解開,把衣服認真的脫下來掛好,“就這身來,尺寸正合適不用改了。我還忙著呢,先走一步,等你結婚那天我一準趕過來。”
“行,”凌大爺呼了一口氣,大手一揮,“趕緊的滾吧。”
嚴肅把身上的白襯衣也脫下來,然後是西褲,脫光之後拉過自己的作訓服以緊急集合的速度穿戴完畢,轉身出門之前,回首看了凌墨一眼,意味深長的一笑,然後抬起手臂,以手比槍,輕笑著:“砰!”
凌墨做了箇中槍的動作,一手捂住胸口,滑稽的往後仰。
“你小子,給我等著。”嚴肅出門前撂下一句狠話。
凌大爺完全沒把這話當回事兒,轉身去繼續欣賞自己的新郎服。等著就等著!再等老子的兒子都上幼兒園了,你這混球的兒子還在天上飛呢。
為了這位總瓢把子的婚事,Q市被折騰的雞飛狗跳。
首先,比較搶眼的是Q市的八千多輛計程車上的電子字幕廣告都換成了一句話:願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恭賀新郎凌墨與新娘蘇羽新婚之喜。
然後,Q市花店以及花卉批發市場的各種玫瑰全部被購買一空。以至於這段時間小情侶們想買玫瑰都成了一大難題。
問及緣故,花店的老闆們紛紛搖頭感嘆,店裡的玫瑰都被人一次性買走,而且這段時間所有空運來的玫瑰都被半路截走。我們也是沒辦法啊,小夥子,其實很多花的花語也都是跟愛情有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