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7部分(2 / 4)

小說:重生之1976 作者:點絳唇

皮毛一體的靴子,雖然有點醜,沒有一點美觀,可問題是咱穿的棉鞋也是沒有樣式的,而且那靴子不管如何比棉鞋不知道要好多少倍,現在放棄的話,張倩真的很是捨不得。

“你那雙鞋子一定要做的。”馮浩心想萬一按張倩你的意思做出來的鞋子外觀醜,穿在腳上也不是很暖和,那自己又何必去做這個,沒有棉鞋穿的暖和,防水效能吧,又有皮鞋在前面,做出來也沒有人買,自己可不做這個虧本生意。“我的意思是你的鞋子做出來之後,就在家裡穿穿,不要拿到外面穿。”

“還有不要給外人看到。”季強接著說道,不是他小心,實在是現在來這裡的人很多,特別是前面一進屋子,經常是人來人往的,有的時候季強真的很想建議張倩既然開始那個啥養生會所了,就索性弄弄大,比如買個單獨的四合院,到時候這裡變成純住宅,那裡變成做生意的場合,當然院子裡麼就不要種蔬菜了,應該種點花啊樹的,看上去格調就不同了,讓那些客人一進來感覺就不同,不過這些是之後討論的。

這點張倩知道的,“你放心,我不是傻子,以前我沒有這個想法,覺得多做幾雙送給朋友,或者來這裡的人看到我腳上的鞋子覺得挺滿意的,她們想照著我鞋子的樣子去做我也不會反對,現在咱要賺錢了,我幹嘛要反對,不過其實用羊皮做鞋子是最好的。”特別是綿羊的皮毛做的鞋子,那裡面那厚實的皮毛可是比兔皮做的鞋子好多了,不過現在咱去那裡找綿羊,而且也不知道綿羊的肉好吃不好吃的。

羊皮?馮浩記住了這點,不過問題是一雙鞋子需要的皮毛也不算少,如果咱真的要做這個生意,弄羊皮有點不合適,而且吃羊肉就是要連皮吃,那樣煮出來的羊肉才算是好吃。“到時候看吧,到時候咱幾家一起合作,撈上一票。”張旭在沒有看到實樣的時候就已經想著自己該如何操作,最起碼咱要弄個做鞋子的工廠才行,這次要麼不做,要做就做的很大,啥去喊鞋匠弄,那要等到何年馬月才能咱需要的鞋子數量趕出來,咱要麼不做,要做就要做大的。

撈上一票,本來葛素梅,杜娟還有金敏三個人就聽的雲裡霧裡的,只知道他們討論的是鞋子,應該是張倩你又想出了一個賺錢的點子來,只不過鞋子的樣子還沒有出來的,他們幾個就在討論以後如何把這攤子生意做大做強,這讓葛素梅聽了是心裡直冒冷汗,她真是搞不懂了,女兒怎麼一會這個想法一會那個想法的,而且想的都是賺錢的主意,真是不知道她的腦子怎麼構造的。

但是讓葛素梅好奇的是,女兒她想要弄雙啥樣子的鞋子,竟然會讓胖子還有季強這麼心動,想著要做鞋子生意,應該不是一般的鞋子吧,要不然他們怎麼會有這樣的信心,要知道現在很多人腳上穿的棉鞋都是家裡自己做的,皮鞋吧,穿的人少,二來那個鞋子,到了冬天 哪怕是穿棉皮鞋,還是覺得沒有老棉鞋舒服,“小倩,你要做啥鞋子,需要我幫忙嗎?”葛素梅仔細回想了下,好像女兒沒有和自己說她要讓自己幫忙做鞋子,要知道張倩連毛衣都不會打,更不要說做棉鞋了,她最多隻會打個下手,他們一家子穿的棉鞋都是葛素梅還有杜娟,金敏她們幾個女的合力做成的。

張倩搖搖頭,“不需要,媽,你知道剛才我會有這個念頭也是因為胖子送了十來只兔子過來。”張倩這個時候想起來自己還沒有和葛素梅同志彙報某人送東西回來的事。

送兔子過來還是十來只兔子,“胖子你看看你,你送這麼多兔子來幹嘛,阿姨家裡還有兔子的,就算兔子沒有,阿姨家裡還有別的肉。”葛素梅先是一愣的,怎麼胖子今天會送兔子過來,好像前幾天自己給胖子一隻兔子的吧,那個時候他收下了,不會他今天送這麼多兔子過來是為了還禮的吧,這個孩子也太懂事了點吧,咱也就給了他一個兔子,他那麼快就送了十個兔子回來,這是啥意思啊,回禮回的也太快了吧。而且葛素梅知道家裡的肉不少,不要看送出來的肉蠻多的,其實有些肉給張倩收進空間裡去了,不是葛素梅他們小氣,想把肉放在空間裡,想著等以後私底下吃(空間有保鮮作用,放進去的食物,不管是生的還是熟的,進入空間之後,不管你放多久,都不會有腐爛變質的跡象,雖然張倩知道空間有這麼一個特點,只不過她是不敢吃放在空間裡太久的東西,總覺得那東西放的久了,再吃進肚子裡去,讓人感覺怪怪的),而是想告知某人,家裡的肉雖然多,可要應酬的人家很多。

胖子擺擺手,老實說他都不好意思和葛素梅說,葛姨啊,我送這麼多的肉來,不是想著還禮,而是擔心你家的兔子沒有了,我就要吃不到辣子兔肉了,也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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