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的!”我掛了文娟臉蛋一下:“記住好好學習,不要被那些豬拱了!”我提醒道,卻不自覺把自己也罵了進去。
“我是認真的!”文娟氣乎乎的說道,得,這丫頭的倔脾氣又來了。
“不說不說了,關於我的人生問題,我會好好考慮的。ok?今天晚上咱們怎麼高興怎麼玩!”隨著酒精的麻醉作用,我說話越來越豪爽起來。
“noproblem!”
付帳的時候,發現那瓶紅酒竟七十八,徹底完蛋了,我暑假的零花錢……
“哥,唱卡拉ok去!我請客!”出了酒吧的文娟開始耍酒瘋,看這樣子,長大了也不是什麼省油燈。
“好!”既然妹妹請客,哪有不去之理?(願望樹:無話可說……)
第206章打工(上)
就這樣,直到十一點鐘,我才送文娟回去。看著她消失在單元樓中,我轉身騎上車回家。經此一役,我暑假的零花錢是徹底完蛋了。為了我那可愛的星際事業,我幾次欲張口向老爸借錢,可是想想還是忍住了。男子漢要自食其力嘛!我要找份工作!工作工作!找家教嗎?想起文娟這個尾巴,我立刻否定了這個愚蠢的想法,我可不想再給自己惹個大麻煩。還是找個臨時工吧。搬磚撂瓦的不能幹,丟人現眼的也不能幹,報酬低廉的更不能幹。算了算,幾乎把所有的招工啟示都排除了……
還真是麻煩那,我開始有點擔心以後怎麼進入社會,如果還是現在的狀態,大學生能幹什麼呢?想著,我腦子裡瞬間出現若干報紙上的大標題——高分低能!
三天後,被逼無奈的我只能屈身於一家酒吧做侍應生,就是傳說中的waiter!靠!進來才知道沒工作經驗的只能先洗盤子!鬱悶之極的我,為了那每天二十塊錢,忍那!
第一天上班,我仔仔細細得換上了那家酒吧的標誌性服裝——黑色西褲+白襯衣+領結,照照鏡子,哇靠!帥呆了!哎,洗盤子真是浪費。不知道是對於我這煥然一新外表的驚訝還是怎地,酒吧老闆第二天就讓一個領班對我進行端酒的特訓:步子怎麼走,托盤怎麼拿,酒水怎麼倒,話怎麼說……
做人真難!我第一次端酒水時的感覺。不過相比之下,我還是抱著很輕鬆的心態來試煉的,畢竟我只在這裡做一個月。而未來屬於我的生活,也不會是這樣的。所以,當班友發牢騷時,我還能體貼得出言安慰兩句。很快,我在這裡就混熟了。憑心而論,老闆人還是很不錯的,有些地痞來鬧事時,他總是護著下屬。地痞,對。來這兒的一大收穫就是讓我接觸到了這些生活在社會底層的人們。
他們大半是十七八歲的孩子,學習成績不好,或者乾脆不上學。典型的服裝是蠱惑仔式,常見動作就是叼一菸捲,嗜好電腦遊戲,有錢了就去酒吧聚堆兒,而且不知道用了什麼手段,他們總能拉來一些年齡相仿的女孩做伴,一幫人嘻嘻哈哈的,吃喝時毛手毛腳。我甚是奇怪,那些女孩子從何而來,看穿著打扮,一個個都很時尚。老闆告訴我,那是些爛仔,別看年紀小,打架鬥毆泡妞樣樣在行。那些女孩子就是他們的馬子,很多是在校生,吃喝完就去開房間了。
無語……
在大部分同齡人埋頭苦讀準備擠大學這座獨木橋時,這部分孩子卻過早的揮霍起自己的青春來。再過十年,二十年,他們會變成什麼樣子?也許會變成傳說中收保護費的黑幫?我不敢想象。我們的社會缺乏對這群人的關懷,我沒有見到任何類似的幫輔機構。基本上,政府對這類人是放任自流的。熟不知,苦果長大後,吞下它的還是整個社會。嘆息歸嘆息,我也沒有義務去卻說他們,何況我的勸說又有誰聽得進去?
當然,地痞不都是這樣的小混混,有些二三十歲的無業青年,遊手好閒貫了,就以偷盜為生,進宮是常事,常進常出得和警察都混熟了。手氣好時,他們幾天能搗騰幾千塊錢。然後就吃喝玩樂,揮霍一空,沒錢了就再尋找新目標。遇到公安嚴打時,躲在各個飯店酒吧混吃混喝一段日子。這些人在酒吧吃霸王餐也是常有的事。老闆是外地人,俗話說強龍不壓地頭蛇,對此也無可奈何。
但是最讓老闆頭痛的是一些具黑社會背景的人,這些人不僅吃霸王餐,還公然收取保護費,這些人讓人一看,就是電視裡典型的幫派成員。我問老闆為什麼不報警,他無奈的笑笑,搖搖頭沒給我解釋。
雖然沒有老闆的解釋,但是聰明如我般,哪能看不出門道。這裡的侍應生大都是二十左右的靚仔,常有些女客人光顧,在包間裡不知嘀嘀咕咕些什麼,然後就見侍應生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