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部分(3 / 4)

小說:左手的槍 作者:嘟嘟

憲兵長官的右手高高舉著,但是也不敢揮下來,下令開火。畢竟,他只是奉命來繳五個營官兵的槍,這是主要目的。雖然遇到反抗他也有權力予以制止直至制裁,但是,一旦發生流血衝突,雙方都會傷亡,把事情搞複雜了,總歸不好交待。

憲兵長官沒有把手往下揮,舉了一會後,收下來,雙手反撿到了背後,直挺著身體,大聲說:“請五個營長到前面來講話!”

五個營長一個一個,個個都不卑不吭,走到了佇列的前面,站成一排,面對著憲兵長官。

憲兵長官大聲說:“命令你們繳槍,是司令部下達的,我是奉司令部的命令列事,如果你們還承認自己的隊伍是國軍的一部份,就該向你們各自帶的官兵下達服從命令!”

張舒意、陳棟樑、胡樹偉、李繼仁、高劍峰先後講了看法。意思是,不能理解司令部為什麼要下達這樣的命令,既然把五個營還視為是國軍的一部份,就不應該下達這樣的命令。

憲兵長官沒有多的話,強調軍人以執行命令為天職,不要問那麼多為什麼。

五個營長推舉張舒意為代表表達了意見,張舒意說,下隊伍的槍,那就是把隊伍當成戰俘,我們五個營不是戰俘,而是勝利之師,我們在北伐戰場上取得節節勝利,戰果輝煌。突然接到停止北進、以及清黨的命令,我們不知道為什麼,所以就遲疑著,在遲疑中,與原來所屬大部隊失去了聯絡。但是,我們還在努力聯絡著我們所屬的師團,力求早點找到並回到自己所屬的師團;並沒有分裂、叛變、另起爐灶的行為,或是投奔共產黨的起義部隊。現在,既然按照司令部的意圖被集中來到了石埠市,我們就是已經歸隊,正常的情況是,司令部應該將我們送回原來的所屬的師團或是重新進行整編,而不是下我們的槍!要下我們的槍,就是把我們視為敵人對待,那麼,我們五個營,寧可戰死,也不會繳槍!

憲兵長官不聽辯解,還是那句話,司令部下達你們交出槍支的命令,你們就必須服從,不然,就以違抗軍令進行制裁,希望不要看到這種結果。

張舒意也是那話,如果把我們五個營當成敵人和俘虜,如果你們堅持叫我們繳槍,作為你們的敵人,我們為了槍會跟你們進行戰鬥;作為你們的俘虜,為了槍我們會暴亂跟你們進行戰鬥!一句話,作為手中還有武器的軍人,作為還沒有舉起白旗的軍人,我們為了槍,就要戰鬥到底!軍人,不能失去槍!

憲兵長官大聲問:“你們全體官兵,都是這個意思嗎?”

五個營的官兵齊聲吼道:“我們的槍,不能交!為了槍,我們就要戰鬥到底!”

憲兵長官在場地來回走了幾趟,顯然在思考著如何處置當前被動局面。突停下來,命令他的人馬:“全體聽令,所有的輕重武器,全部對準北營區的五個營,十分鐘之後,開火!”

然後,他走到鐵絲網前面,以最近的距離對五個營長說:“給你們十分鐘時間考慮,要想挽救這些士兵的生命,你們就下令要他們交槍!給你們一個迴旋餘地,我可以不繳你們五個營長的槍!”說完,就走到了一個堡壘後面,對著手錶看時間。

五個營長緊張而小聲討論著。

張舒意認為,這槍,絕不能交,一旦交出槍,整個部隊就是赤手空拳,他們若是要槍殺我們,就像宰雞一樣容易了。

陳棟樑、胡樹偉、李繼仁都贊同張舒意的意見,寧可戰死,不可坐以待斃。

高劍峰跟他們四個人的意見不一致。他說:“司令部命令我們交出槍支,不一定是要把我們消滅光的意思,我可以肯定,司令部還沒有決定如何處置我們,要我們交槍,其用意可能是怕我們滋事。所以,我們可以交出槍,這樣做,不會把事情推向極端。”

高劍峰還分析了目前的形勢,因為國民革命軍已經有部分軍隊跟共產黨走並且成了共產黨建立的軍隊,而國軍裡還有好多分支部隊也與原來的大部隊失去了聯絡,有的可能上山當土匪,有的可能投靠洋鬼子,還有的可能正在投奔共產黨,即使現在為國軍所掌握的部隊,也有的對時局的變化抱觀望的態度,還不敢完全相信國民黨和國民政府的領導地位,誰是敵人,誰是朋友,誰是民主革命真正的領導者,無法甑別,亂成一團。在這種形勢下,司令部對我們五個營持懷疑和不信任可以理解,要我們交槍,就是要看看我們是不是國軍的危險敵人,如果我們聽從命令交了槍,他們從另一個角度會認為我們所有的官兵是安全的人員,即不會跟他們對著幹,從而他們就會認為我們可信;如果我們對抗著不交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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