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粗的稻草棒上,插著一串串碩大整齊的糖葫蘆。用晶瑩亮紅的糖衣包裹著飽滿的山楂,在陽光下散發出誘人的暖色。
老張頭摸了摸後腦勺,握著棒柄的手轉了轉。他對自家做了十數年的糖葫蘆絕對有信心,但是此時此刻也不禁有些不好意思。
“小姑娘,你這是在看什麼呢?”
人來人往的大街上,這個穿布衣的女孩子從剛才就一直站在前面看。小娃兒長得可愛,烏溜溜的眼睛裡似乎有些渴望,跟他家那個調皮孫子看到好吃東西時候的模樣太像了,讓老張頭不由得軟了心腸。
“想吃不?給你一串!”
大手麻利地取下,再遞到她面前。
“可是,可是我沒帶銀兩。”有些不大好意思。
“沒事!大爺送你的,放心吃吧!”
看著小姑娘吧嗒吧嗒吃得歡,老張頭的眼睛都已經笑得眯成一線。
“對了,大爺,南街是什麼地方?”
舔了舔嘴角。臉頰上也蹭了點。舌頭夠不著。乾脆撩起袖子擦擦。
“南街?”老張頭明顯被嚇了一跳。停下抽著地旱菸。面色凝重地告誡:“小孩子不要到處亂跑。你是跟爹媽出來地吧?南街那地方最亂了。有壞人專門抓小孩去賣地!”
小姑娘眼睛轉了轉。臉上似乎有些(炫)畏(書)懼(網)了。老張頭對這個效果很滿意。果然還是女娃娃懂事。平時拿這個來嚇唬孫子總沒用。
“那。大爺。南街在哪兒呢?我要躲得遠遠地!”
老張頭興奮於自己地教育方針終於見效。就把去南街地路詳細說了幾遍。
小姑娘啃著糖葫蘆漸漸走遠。老張頭又摸了摸後腦勺:“唉。那個方向不就是去南街地嗎…”
一口咬下去,甜蜜中帶著點酸澀,頰齒留香,原來這個好吃又好看的東西叫做糖葫蘆呀。
涵陽看了看剩下的三個,突然有些不捨得下口。最後乾脆一下一下舔了糖衣,再吃裡面的山楂,以為能夠延長食用時間,誰知道…
“唔,唔,唔,酸死了!”
揉著臉,瞪著最後兩個,終於承認自己做了傻事。
“南街”這名字是剛才在路上聽到幾個混混提到的,不禁萌生了去逛逛號稱京城最混亂地方的念頭。
反正,也沒人在意她到底怎麼樣的,不是麼。喉間堵了口氣,既吞不下去,也吐不出來。
想到剛才杜子笙對仲孫夏蕾的禮讓和溫柔,心裡就會莫名的不痛快。她把這種情緒歸結為突發性情緒過敏,所以在仲孫夏蕾讓人支開她,並且故意帶著往人多地方走的時候,也不做聲。
惡意地想,若是她不見了,王爺老爹還有那個色痞子會怎麼樣。
也許不會怎麼樣,對於她這麼個無足輕重的小角色。甩了甩頭,厭惡現在這個奇怪的自己。
用自己來懲罰別人,是最愚蠢的事。
蠢就蠢吧,重生成個小孩子,勉強要點福利,耍下小性子應該不過分。
太陽漸漸偏離正中,腳下的路也不再是新鋪上的白石。斑駁的牆壁,潮溼的街道,越見密集的破舊房舍,還有狹窄坑窪的路面。零零散散或蹲或站的幾個人,全都披頭散髮,面黃肌瘦。那些深深凹陷下去的眼睛裡,已經被飢餓和窮困逼迫到滿是獸性。貪婪,飢渴。
這個地方,才是浮華下最真實,最醜陋,也最本質的內在。整座京城,果然已經腐化了。
走到低矮房簷下,藉著陰影,一雙小手猛地在長滿青苔的牆面上抹過,迅速塗在臉上,身子也往上蹭了蹭,顯得骯髒。
這裡生活著的人,眼裡只有同伴和獵物。不想成為獵物,就要當同伴。當然,野狗餓極的時,也無所謂同伴與否。
平靜許久的血液有些躁動,涵陽撫了撫頸側跳躍的動脈。黑暗的滋味呀,久違了。
轉角處傳來幾道人聲,被刻意壓低了,伴隨衣服悉嗦摩擦漸弱。涵陽貼著牆緣,微側四十五度,眼角餘光恰好可以看到前面發生的景象。
四五個人,全都拿著短柄刀,穿著破爛的布衣,露在袖子外的手臂肌肉虯結,明顯是一群惡混,而且從身形姿勢來看,還都是練過的料子。
“散!”領頭人一聲低呼,幾個人瞬間就找到了遮掩物,埋伏起來。
涵陽一挑眉,看樣子是有獵物被盯上了。有趣,究竟是不知死活闖進來的路人甲乙丙丁,還是黑吃黑?
只是興奮感顯然讓她忘記了,自己現在這個模樣,也屬於不知死活甲乙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