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部分(3 / 4)

小說:韶華(新月同人) 作者:童舟

也不用多說了,我是不會和雁姬解除婚約的。”

嫡福晉氣極,這個油鹽不進不識抬舉的東西:“好好好,你現在有本事了,我這麼個糟老婆子,當然入不得你的眼,行,你去成親吧,祝你百年好合。到時候,也不用請我了,自己過自己的日子吧。”怒氣衝衝的,就要離開。

“慢著。”羅恪突然攔住了她,對著她驚喜的神色,他只淡淡道,“我說過,我是娶定了雁姬,不過福晉說的也有道理,到底是一家人呢,我總不會吃裡扒外。大哥的長子今年十九了吧,聽說還沒領差事?”

福晉心頭一跳,有些驚疑:“你這是什麼意思?”

羅恪淡淡道:“沒什麼,不過是兵部這會兒正有個缺,雖然才是七品,可好歹也算是個差事,我倒是想讓大侄子進去,就不知道福晉怎麼看了。”他以前倒是沒想到這點,要是婚禮上這女人真撕破了臉不來,雁姬臉上怕是無光,指不定外人怎麼說雁姬不受寵。這一來,倒真不能把福晉逼急了。至於那職位,羅恪眼中精光一閃,他是介紹了,可他大侄子在上面坐不坐得穩,坐不坐得長,那就不是他能操心的了。

交易嗎?讓大孫子進兵部辦差,換取她來婚禮?他對那個雁姬,倒是看重!嫡福晉心有不甘,可又實在是抵擋不住這個誘惑。她兒子不成器,孫子也是平庸的,要找門路,家裡現在沒落了,就是找到的差事,也不是什麼好的。羅恪既然敢拿出來作交換,那兵部的那個職位肯定不錯,大孫子是嫡子,有了這個差事,還有羅恪照應,將來肯定是不會錯的……只是羽紗。思量了許久,嫡福晉終於還是狠下了心,一個庶女而已,怎麼比的上自己嫡親孫子,回頭給大哥說說,再給二哥補些禮也就是了。“你既然有這個心思,我也承情,回頭,你帶著你侄子去看看吧。”頓了頓,才不甘不願地小聲道,“放心,你也是我兒子,你娶妻這樣的大事,怎麼樣,我也是要來看看的。方才也是氣狠了,說的氣話,你別忘心裡去。”

“福晉言重了,你的好,我看在心裡呢~~”羅恪看著她,笑笑。你的‘好’,我哪裡敢忘……

作者有話要說:中國古代傳統的婚禮步驟六禮 篇、 納采 、問名 、納吉、納徵、親迎請期

納采

婚姻禮儀。為六禮之首禮。男方欲與女方結親,請媒妁往女方提親,得到應允後,再請媒妁正式向女家納“採擇之禮”。《儀禮·士昏禮》:“昏禮,下達納采。用雁。”古納采禮的禮物只用雁。納采是全部婚姻程式的開始。後世納采儀式基本循周制,而禮物另有規定。清代的納采多為定婚禮,與歷代不同。

問名

婚姻禮儀,六禮中第二禮。即男方遣媒人到女家詢問女方姓名,生辰八字。取回庚貼後,卜吉合八字。《儀禮·士昏禮》:“賓執雁,請問名;主人許,賓入授。”鄭玄注:“問名者,將歸卜其吉凶。”賈公彥疏:“問名者,問女之姓氏。”

納吉

婚姻禮儀。六禮中第三禮。是男方問名、合八字後,將卜婚的吉兆通知女方,並送禮表示要訂婚的禮儀。古時,納吉也要行奠雁禮。鄭玄注:“歸卜於廟,得吉兆,復使使者往告,婚姻之事於是定。”宋代民間多以合婚的形式卜吉定婚。至明代,以媒氏通書、合婚代之。清代,納吉一儀已融於問名和合婚的過程中。民國時期,無納吉儀,只有簡單的卜吉習儀,多將女方庚貼放置灶神前,如三日內無發生異事,則認為順利,就拿男女庚貼去合婚。��

納徵 : 亦稱納成、納幣。婚姻禮儀。六禮中第四禮。就是男方向女方送聘禮。《禮記·昏義》孔穎達疏:“納徵者,納聘財也。徵,成也。先納聘財而後婚成。”男方是在納吉得知女方允婚後才可行納徵禮的,行納徵禮不用雁,是六禮唯一不用雁的禮儀,可見古人義禮之分明。歷代納徵的禮物各有定製,民間多用首飾、細帛等項為女行聘,謂之納幣,後演變為財禮。

請期

又稱告期,俗稱選日子。婚姻禮儀。六禮中第五禮。是男家派人到女家去通知成親迎娶的日期。《儀禮·士昏禮》:“請期用雁,主人辭,賓許告期,如納徵禮。”請期儀式歷代相同,即男家派使進去女家請期,送禮,然後致辭,說明所定婚期,女父表示接受,最後使者返回覆命。至清代,請期多稱通訊,即男家用紅箋,將過禮日、迎娶日等有關事項一一寫明,由媒人或親自送到女家,並與女家商議婚禮事宜。

親迎 ‘

又稱迎親。婚姻禮儀。六禮中第六禮。是新郎親自迎娶新娘回家的禮儀。《詩經·大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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