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斯卡說:“雖然我沒有辦法,但是主人,你應該有辦法才對。”
顧歡說:“我有什麼辦法?”
“主人可是吸血鬼,吸血鬼的血有奇特的作用,他可以將人變成殭屍,也可以幫人修復靈魂,只要主人給它一滴殭屍血,就可以將他變成殭屍,然後再幫他進級,他的靈魂力量得到增強,那麼瘋病不就不藥而癒了嗎?”
顧歡說:“我倒是將這件事情給忘了。”給了他一滴殭屍血,將他變成殭屍,然後在幫他提升功力,讓他成為劍聖,顧歡整整耗費了兩顆龍涎果,幾顆血珠,看來要將一個普通人變成殭屍還真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過了一會兒,唐雲天睜開了眼睛。
顧歡說:“唐雲天,你現在怎麼樣了?”
唐雲天看著顧歡,“主人,屬下很好。”
顧歡說:“你都記得以前的事情了嗎?”
唐雲天說:“臣記得,都是王家的人,他們為了讓我認罪,每天打我,餓我,讓我生不如死,他們還用我的女兒逼迫我,我不得已才承認是我貪墨了公款,其實我根本就沒有貪墨公款。”
顧歡說:“你放心,我會幫你洗刷冤情的。”
唐雲天說:“多謝主人,主人,我能不能見見我的女兒。”
顧歡說:“暫時還不可以,等我幫你洗刷冤屈以後,就可以叫你們父女團聚。”
唐雲天說:“多謝主人。”
顧歡想起了鵬程飛,想要給唐雲天伸冤,就必須從這個鵬程飛著手,所以顧歡就去了桃花縣,顧歡打聽了一下桃花縣的方向,一個閃身就去了桃花縣。
桃花縣,聽名字你就知道是什麼意思了,這個縣幾乎所有的生意都是為桃花生意服務的,全縣有一千多家舔院,可以說是全國舔院最多的地方,很多達官貴人都喜歡在這裡吃喝
賭。
“哎呀,哎呀!”顧歡走過去一看,一群人正在毆打一個二十多歲的年輕人。
“住手,你們為什麼要打人 ?'…87book'”顧歡看到那個年輕人一身書生打扮,還以為一群人在欺負一個老實的讀書人呢,顧歡雖然不喜歡讀書,但是卻很佩服讀書人,地球上那麼先進的科技都是那些讀書人發明的,怎麼不讓人佩服呢。
可是後來顧歡知道自己大錯特錯,這個人名叫賴文龍,是一個不學無術的小混混,幾年前來到這裡,整天出來騙吃騙喝,幾乎整個縣城的舔院他都去過,因為舔院在
舔之前,都是先吃東西,他吃過東西就借屎遁,所以只要他去哪家舔院,就被哪家打一頓,不過他不會連續去一家舔院幾次,往往都是吃過這家吃哪家,只有一種例外,那就是他沒有吃之前就被趕出來了,那麼他會天天去,直到吃到白食為止。
顧歡將他救了下來,“賴文龍,你知道你們的知縣在那裡嗎?”
“知道,但是我為什麼要告訴你,除非你給我十萬金幣”賴文龍問。
顧歡聽了以後,整個人愣住了,問一個路要十萬金幣,“你不告訴我,難道我不會問別人嗎?”
“你不用問別人,就算你問了別人,也沒有人知道,你也不要說去縣衙,因為知縣大老爺從來就沒有去過縣衙,雖然我們都知道有一個縣太爺,但是從來沒有人見過他。”賴文龍說。
“那你怎麼認識他,有事怎麼知道他在那裡的?”顧歡問。
“因為我們是鐵哥們,我們兩個人從小一起吃飯一起睡覺,就連褲子我們都是穿一條。”賴文龍說。
“既然你們是好朋友,我給你十萬金幣你就肯出賣他嗎?”顧歡問。
賴文龍說:“以前我就是死也不會出賣他的,但是現在卻不是了。”
“現在他對你不好了,所以你為了十萬金幣就肯出賣他了?”顧歡問。
“不是。”賴文龍說。
“那是為什麼?”顧歡問。
“因為我知道他不想活了。”賴文龍說。
“你怎麼知道的?”顧歡問。
賴文龍說:“我不是跟你說過,我們是最好的朋友,沒有人比他跟了解我,也沒有人比我更瞭解他。”
“那他為什麼要死?”顧歡問。
“因為他做了一件壞事。”賴文龍說。
顧歡問:“做了什麼壞事,難道他以前都沒有做過壞事嗎?”
賴文龍說:“他以前是一個大內侍衛,當然沒有做過壞事了,你到底給不給錢,你要是不給錢我就走了,我還要找一家舔院吃晚飯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