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1 / 4)

我昏昏欲睡,腦海裡浮現出了五年前的一件往事,那件事是我人生的轉折點。那時我才十五歲,我老爹還是K市的市長,但是我家那個時期的生活條件和現在比起來簡直就是貧困戶,沒辦法,誰讓我爹是個兩袖清風、清廉如水的父母官啊。

當時我所就讀的高中叫什麼名字都不記得了,人的大腦容量是有限的,有些無管緊要的東西我會很快將其淡忘掉的。K市是個繁華的沿海城市,國內大量的進出口物資都在這裡流動,那一年走私非常的嚴重,導致了許多家工廠企業倒閉,直接令K市的人均收入下跌的好幾個百分點,老百姓更是怨聲漫天飛,那些國家政治的事情我一個小孩子是搞不清楚的,我只知道這一切都不是我父親的錯,在我的心裡父親是個好官。

我同班有個孩子綽號“小霸王”,同齡人裡沒有人不怕他,當然除了我之外。有一天放學他帶著七八個小混混將我堵在了校門口,藉口我老爸是個大貪官今天要揍死我這個貪官的兒子。我火冒三丈,不等他們先出手我就給了那“小霸王”一拳,後果可想而知,我被那一群人踩的失去了知覺,昏迷了過去。

後來當我睜開眼睛的時候,發現自己在一個陌生的房間裡,身旁坐了一位身體魁梧的跟熊一樣的陌生中年人,那中年人帶了個墨鏡滿臉凶神惡煞。我怕死了,還以為自己是被綁架了。後來那中年人稱自己是“狼叔”,說是他驅散了那些小混混救了我。還說我昏迷的時候嘴裡一直嚷嚷著“我要殺了你,我要殺了你。”是個當殺手的好苗子。

狼叔要我跟他學本事,我當時只想著要回家死活不願意。狼叔說你如果肯跟我學做當殺手我什麼都答應你。我一氣之下說我要“小霸王”死。結果第二天他就笑嘻嘻的提溜著一顆血淋淋的頭顱甩在了我面前,我兩眼發直,看著那紅色的液體在腳下緩緩的蜿蜒流淌,心裡不知道是震撼、恐懼還是興奮,那時我才知道人的命真的好脆弱。

我答應了留在狼叔身邊,反正我討厭去學校。一年的時間裡,除了一些體能上的訓練之外最多的就是一些殺人的技巧與心態。

殺手必讀手冊,第四條:殺手無從選擇要殺的人是惡是善。

這一點從人類的道德觀來看,是一種罪惡,但這是我的工作。難道醫院裡因為你交不出醫療費,就會宣揚人道主義救你性命嗎?不會!難道你殺了一個無惡不做、最該萬死的人,為民除害就會逃避法律的制裁嗎?也不會!這個世界好與壞、對與錯的界限已經變的很模糊了,我沒有後悔選擇這個職業。狼叔說當你殺壞人的時候,就盡情的撕虐,當你殺好人的時候,就當送他脫離苦海去極樂世界。

一般的體能訓練,爬山越水、格鬥技能、刺殺要領,我都能忍受。最不能忍受的是每天都要光著屁股在盛滿雞血的大缸裡泡上三個鐘頭,起初我整天嘔吐,那些腥臭的液體真的讓人快要窒息,泡了半年之後也就習以為常了。狼叔說這是心理素質的訓練,要克服殺人的恐懼,就要習慣腥血的味道。

一年很快的過去了,在狼叔的教導下我也慢慢的變成了一個合格的殺手,狼叔推薦我進了組織。這個時候我才知道狼叔當初要收我為徒的原因,因為他想金盆洗手。組織規定,要想完全的脫離組織就必須為自己的空席找一個替補。殺手這個行業裡,人數說多不多,說少不少,如果人人都要洗手,那組織遲早就會空蕩瓦解的,所以這個規定很合理。

狼叔離開我的時候,將這本小冊子交給了我,說是在訓練我的期間抽空纂寫的。時間短,有很多道理沒來得及對我細細講解,希望我以後在工作裡能好好的參閱這本小冊。記得那時候他還說了一句話,令我銘記於心:“殺手並不是儈子手,殺手殺人只是為了工作。工作之外絕對不能對任何人生起殺念。”我這才明白了,起初狼叔為我殺了小霸王,已經違反了他的原則。從那以後我就再也沒有見過狼叔了,他就好象人間蒸發了一樣。

後來聽圈子裡傳聞,狼叔是組織裡的頭號金牌殺手,單是執行過的A級任務都比我執行的E級任務次數多。而我最高也就接受過一次C級任務,還差點沒丟了性命。真不敢想象A級任務會是個什麼樣子,恐怕憑現在的我死上十次都不夠吧。由於是狼叔舉薦,組織還算很關照我,不會給我難度太高的任務,而其他同行每次完成任務只能獲得僱傭金的60%,而我能得到70%。關於這一點優待我其實並不高興,因為我們是靠手段吃飯的,我不願意被同行小看。有幾次向組織申請B級任務,但是都沒經過批准。

再後來,我回到了家,老孃老爹見到了他們失蹤了一年的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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