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較容易嫁。
“哦,你法力不錯嘛。”
“當然,惡魔可不是當假的。”他得意地挺起胸膛。他當然不會說這種事非關法力的好壞。“喂,咱們走了半天,你到底有沒有看中意的型別?”
“沒有。”她很失望地看向玻璃窗外。雖然她的標準已經低到快與地面齊平了,但要與自己共度一生的男人,不管其他條件如何,總要有一張看來順眼的麵皮吧?
“追根究柢,你還是想抓一個帥哥當老公,喏。”他拿出一面鏡子給她,要她隨時記住自己的德行。
顏茴嫌惡地格開:
“我又沒有多醜。”
“但也沾不上美的邊。”
“可是身為有法力的你就該有法子化不可能為可能啊,你的上帝沒有教你這一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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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撒旦王,不是上帝。”他糾正:“還有,你們有句人話叫:巧婦難為無米之炊。
眼前倒是可以改成:荼靡難為無顏之女作嫁。”入境隨俗的關係吧,荼靡覺得自己突然有學問了,不禁得意洋洋地做起對子來了。
顏茴也不客氣地反駁那個眼前看來漸漸不怎麼可怕的惡魔:“以商業理論而言,廠商對自己的產品不但沒信心還諸多挑剔,又怎麼能去說服買主下訂單呢?你至少可以努力找我的優點呀!”
“如果你的優點有特別之處,你以為我出現在你面前幹嘛?”荼靡頂了回去,還兀自喝著奶昔。老實說,數百年不曾來到人間,人類對吃的東西貢獻還真不少,即使惡魔是不必靠人類食物來充飢,但有好吃的東西,“淺嘗”一下也不錯。正兀自興高采烈地啜飲奶昔,猛地,兩“串”肥肥的手指抓住了他的脖子,霎時他被當成搖鈴似的搖晃不休。
那“串”玉手的主人顯然不清楚自己快要“謀殺”一隻惡魔,還逕自低叫:
“喂,喂,快看快看,那個男人……我中意,你快快想個法子!”
“呀……呀……呀……卡!”
快被勒死的荼靡終於想出了自救的方法,突然想起自己是有法力的,施法讓犬牙伸長十倍,準確地咬了脖子上那兩隻肥手,成功地救回了小命。
“你要死啦!殺死惡魔是要被丟到地核去關的。”
顏茴根本不管手疼,也沒意識到自己差點犯下謀殺案,一逕兒指著門口:
“快看,快看,我的白馬王子。”
白馬王子?頸子上長著一顆白色馬頭的男人嗎?這女人喜歡的居然是牛頭馬面?荼靡不甚明白地看了過去。哪裹有馬頭?就一個穿著白色服裝的男人嘛,平凡到比太平洋更平。王子?臺灣沒有王子都八十五年了,這個王子又是哪一個王的私生子?不像呀。
“他是‘白馬’的‘王子’?”
“不是啦,呆子!那是一個形容詞,代表女人心目中的最佳情人,最想捧住的金飯碗。”顏茴一副春心“狂奔”的花疑樣,與速食店內所有平凡的女人一般,對門口那位“王子”大發電波。
呵,人類的“俊男”是這種德行啊?
別說不及撒旦王的億兆分之一了,連替他荼靡提鞋都不稱頭。是這個女人的眼光有問題,還是臺灣沒有一個能看的男人?他不禁要用力研究一番了。
立即變化成拇指大小,隱身飛向門口那個佔著門口不走開的男子。顯然眾多的目光讓他得意非凡,一時之間捨不得太快失去這種尊榮。
也因此得以讓荼靡評頭論足一番。
頭髮抹油,兩個耳朵至少穿了十八個洞,鼻樑上一副墨鏡好像被人揍出兩個黑眼圈似的大小規格;五官都還在,只是突出一點罷了,不像其他人全扁成一張餅;至於身高,不過一七五公分左右,身上層層套套穿成最時尚的雅痞裝束;腰上一隻CALL機,左手一隻行動電話,右手一架手提電腦,看來拉風得很──愛現。
荼靡飛了回去,又變回正常尺寸,才搖醒那個花疑:
“喂,顏茴,你認得他嗎?”
“他是我去年第五份工作的老闆,很帥吧!”顏茴收回口水與眼光,急切地抓住他:
“荼靡,如果你能幫我追上他,我立即簽下合同!”
“果然是平凡人,連眼光也不甚了了。”
“他很帥的,帥到我想也不敢想,要不是有你出現,恐怕我……哦,他那阿波羅似的面孔……”
“喂!當心阿波羅告你惡意譭謗他的容貌。”荼靡幾乎快睡著地提醒她。
顏茴聽而不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