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3 / 4)

小說:何處飛花 作者:嘟嘟

“但是他畫了一整本。”秦琴瞄了一眼何處,看到何處的臉色越來越不自在。

“可能那個時候,他覺得我很討厭吧,因為那個時候,他只畫老鼠,那個時候他,看上去陰暗得不得了。”

“可是那一整本上的你,都在笑。”

“你乾脆說,那個時候他暗戀我好了。”何處的笑容跟哭一樣。

秦琴縮了縮脖子,笑了起來,說道:“不過現在看不出來了。過了這麼多年了,小時候的喜歡,也總會淡了。”

“秦琴……。”

“嗯?”

“其實我和趙安飛也是小學同桌。”

“哦?”

“我小的時候,就喜歡他了……。”

“哈?……”

秦琴苦笑了起來,何處是笑不出來。

十九

晚上何方晚班,何處呆坐在電腦前很久了,腦袋有些大,趙安飛沒有上線,所有的網友也安靜的沒有吵她。

她開了她的部落格,看網友留言。

部落格一開啟,她有些不敢置信的看著自己的部落格。

這是她的部落格嗎?明明前天的點選率還是一萬多,怎麼才過這麼兩天,點選率就飆到了五萬以上?

留言的統計數字更是讓她嚇了一跳,讓她真的不相信她那些數字的真實性。

她知道以前有一個女寫手的部落格很火,不過那是因為她寫的東西里面有情色的成分,可是她的部落格,乾淨的很啊,能有這麼高的人氣,著實讓人有些想不通。

點選檢視留言,部落格的速度似乎比以往慢了些,開啟頁面的時間變長了。

留言五花八門的,有人是針對她的日誌寫的評論,有些就是簡單的幾個字,表明支援的態度,有很多人想要跟她交換連結,居然還有人問可不可以在她的部落格上放廣告。

何處笑了起來,這年頭,新鮮事也真多,在網上,什麼不可能都可以變成可能。

又有一條留言引起了何處的注意,除了留言的長度會比別人的長外,留言的真誠度讓何處感覺到留言的人確實有在很用心的看她的日誌,於是,何處留意起寫這條留言的人——暗。

想了想,這個暗,也就是上次要她堅持的那個人。

留言是這樣的:

“我不知道你對他有多堅持,感情有多深,可是從這篇日誌來看,那個她對你說的話,足以證明他對你的堅持。跟你分開了那麼多年,即便他的身旁有那麼好的她,可是他最終還是選擇了你,或許你沒有那麼多的參與他過往的生活,可是你們有的不僅僅是過去的那二十幾年,你們還會有將來的很多年,為了過去而放棄掉將來,你會覺得是個聰明的決定嗎?

有的時候,在你害怕很多東西的時候,對方也會害怕的。”

對方也會害怕啊!趙安飛也會害怕嗎?她以前也沒想過他是否會害怕,突然想起他臨走時跟她說,不准她變心。

何處笑了起來,可能他心裡也真的會害怕。

心情突然大好,感覺很多的猜忌都在她瞭解趙安飛的心意後煙消雲散。

手指飛快的在鍵盤上輸入文字,她用一篇新的日誌回覆著所有的留言。

“我想好了,我不管她對他有著怎樣的用心,也不管她是不是更甚於我一樣的執著,即便是害怕,我也想和他一起去害怕,即然讓我們又在一起了,我為什麼要先說放棄?何況,我真的不想放棄他……!”

將日誌一發出去,何處學韓劇裡的臺詞,給自己加油。

“A ZA A ZA FIGHTING!”

有種衝動,讓她敲開了趙安飛的QQ,給他留言,然後想了半天,卻不知道要說些什麼,最後,她發給他的留言,只有一個表情:胖QQ的飛吻。

明天要去法院做證據交換,十點鐘的時候,她關機,睡覺。

十一點半左右,她的手機響了起來,本已睡著了的何處迷糊的接聽。

電話那端沒有什麼聲音。

“喂?”眯著眼瞄了眼來電顯示,看了半天,才看清上面顯示的是名字是:趙安飛。

這傢伙,半夜擾人清夢,又不說話,想嚇她嗎?

“報警抓你!”何處掛了他的電話。

電話沒有再打過來,何處繼續睡覺。

十二點的時候,她翻了一個身。

十二點一十的時候,她坐了起來,拉亮了燈,將電話回拔了過去。

對方一接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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