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五十個銀幣了,夠他們吃住好幾天了。
這些飾物純粹是好看,一點實用沒有,要是加持了某些魔法效果的裝備類飾品倒是讓人可以接受。悶啊,誰叫妹妹喜歡,奸商們看中的就是這點,錢一般不是喜歡這些小東西的人給的。
現在嘛,還是想辦法掙錢才行,要不然這樣下去還真沒錢吃飯,才一天錢就花得差不多了。以前怎沒發現妹妹是個花錢能手呢。
有人說,不懂花錢的人通常也不懂得掙錢。男人拼命掙錢常常是因為身邊有個會拼命花錢的女人。
不管說得對不對,龍天現在想的就是怎麼拼命掙錢,如果多點錢能讓人開心,那就掙多點吧。
掙錢的途徑有很多,但並不全都適合自己走。經商肯定不適合自己,現在也沒本錢沒那個閒工夫,空手套白狼?這不是人人都可以的,也沒發現周圍哪裡有白狼。偷,騙,搶也肯定不會做。給有錢的貴族做打手保鏢也能掙不少,不過自己絕對不會做。以自己的實力去參加帝**隊,建功立業是輕而易舉,做貴族,獲封地,到時金幣大把也不是什麼意外之事,但自己沒這個興趣。去冒險,要是探索到某些遺址,挖掘到某些先古遺物,寶藏之類的更是一夜暴富,不過時間太慢了。做傭兵?太辛苦,報酬又低,除非是做高難度的任務,但那又要高等級的傭兵團才能接的。獵殺魔獸,獸皮和魔晶都能值點錢,特別是高階的,以前自己就是靠這樣維持自己和妹妹的生活的。但現在去獵殺?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