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部分(1 / 4)

小說:我的天外情人 作者:

秀秀死得很冤,因為成為水怪的腹中食,我們連她的屍體都得不到,只能一干人等,向湖水敬意,向她致哀。

大家穿上衣服,在湖邊涼幹頭發後,周龍對大家說:“這湖裡有水怪,不知道這水怪會不會爬上岸,所以,我們要謹慎,以免像秀秀一樣,再發生意外。”

他的話很中聽,我們都很信服他。在湖邊,我們渡過了5天。雖然不敢再下湖泡身,但是,我們時不時用東西從湖裡弄點水,洗洗臉,慢慢喝一點放肚子裡面去。機器人告訴我們,說要想在這個星球上生存,就應該逐步漸進,慢慢適應這個星球的環境。

不久,飛船上的食品吃得所剩無幾,大家便大家忙著尋找新的東西來吃。有水的地方,就有植物,這個湖邊,有一種高大的樹種,長著一種紅色的果子,很好看,根據天河星植物學,凡果子十有八九都能食用。我們便摘下了那種果子,但是沒有一個人敢吃它。

那種果子只有我手掌大,直徑40厘米左右,呈圓形,看上去很舒服,我認為能吃。大家摘了不少,卻沒有一個人敢吃,我便自高奮勇,對大家說:“這果子一定能吃,我敢肯定。但是,大家不可以一起吃,以防萬一這果子不能吃,弄得大家全部死亡。所以,我決定了,還是讓我再一次先試,如果我吃後沒有事,你們再跟著吃。”

見我這樣說,我們男孩中最胖,平日吃東西最多的豬比大扯著嗓門說道:“什麼嘛!你總是想爭第一,這一次,我來……我先吃!”

豬比大說完,大家還沒有反應過來,抓起一個大大的紅色果子,張開嘴巴,一口咬掉了半邊。果子裡面是黑色的,有水汁。我忽然想起以前父親說過,凡果子裡面呈黑色的,多半都是毒果。見之,我大腦一麻,為豬比大的安全擔心起來,

可是,豬比大吃後並沒有大礙,覺得好吃,又吃了一下,還誇下海口,說可以吃10個。大家望著他津津有味吃著,肚子也覺得餓得慌。我覺得肚子餓得快不行了,正準備張口來咬,突然,豬比大身子一彎,摸著肚子,說一句有毒,便伏在地上,口吐白沫,一命烏呼了。

大家見之,無不面露驚色,將果子踢開。我想如果不是豬比大爭先吃果子,死的人應該是我,於是,馬上將豬比大的屍體背起來,就像埋葬胡二一樣,將豬比大埋葬了。這些日子來,死了3個人,大家心情很差。

我們都對未來感到迷惘,離開豬比大葬身之地,我們尋找了一塊新的地方,白天在那個地方轉悠,晚上太冷就找來衣裳、毛毯、蓋住身子睡覺。機器人告訴我們,要學會在野外生存,不可以依賴飛船上的環境。

就在那天晚上,當我靜靜睡下去後,迷糊中,好象聽到了異樣的東西在附近走動。我馬上警覺起來,拍醒了身邊的周龍、林風、李可等人。大家一醒,也將身邊的7個女孩弄醒了。我叫大家不要吱聲,靜靜細聽。

“哧哧哧……”傳來這樣的聲音。

大家都覺得很恐怖,因為都沒有聽到過這種聲音。周龍壓低聲音對大家說:“小聲點,不亂動,伏下身。”

大家按話辦事,伏在地上。接著,我聽到了有什麼爬過來的聲音。同時,我聽到大家的呼吸聲越來越重。隨後,我看見一隻大概長4米左右的四腳獸慢慢向這邊走來,雖然不清楚,但我能分辨出這怪獸比我們體形小,應該對付它,沒有問題。於是,等怪獸走過來時,周龍第一個衝上去,使出周家的絕學——猛龍拳。一拳打在那怪獸身上,怪獸嘶叫一聲,很快伸出尖牙,要來撕咬周龍。我與林風快馬跟上,林風使出的林家“雙排掌”雖然沒有周龍使出的“猛龍拳”那樣有力道,但一掌打在怪獸的額角上,也將其打趴在地上滾了幾圈。

我的功夫雖然只是個姿式動作,也能給他們增加些膽色,三個人很快將怪獸劈死。打死怪獸,大家噓出一口氣,怪獸雖還比我們少一半,但八角怪獸給我們帶來的心靈傷害,足以讓我們見怪獸就心驚。

驚噓一場,大家圍著怪獸,用光能燈照了照怪獸的全身。只見怪獸全身長著紅毛,形狀怪異,頭上長有3只尖角,樣子兇惡,死時兩眼外凸。

累了,便睡下去。到了第二天天亮,我們藉著恆光的光,目睹了怪獸的全貌。面對著怪獸,我第一個提議,將怪物吃掉。大家對我們提議紛紛贊同。按動物定義,凡動物內,十有八九,肉身都不具有毒素,我們將怪獸的肉身切下來,放湖水中洗乾淨,就可以吃了。

按我的提議,先剝皮,取出怪獸的內臟,再將怪獸的肉身放水中洗淨,然後用電子打火機,將找來幹樹枝點燃,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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