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任妍這才想到自己還與輝煌會所簽定了合同,急道:“我怎麼忘了,我已經與輝煌會所簽定了合同。這可怎麼辦?”
張劍鋒說道:“你與輝煌會所簽定了多久的合同?”
任妍說道:“簽定了三年,其中試用期三個月,現在,我還在試用期。”
張劍鋒問道:“如果違約,你們雙方有什麼處罰?”
任妍說道:“在三個月內,也就是試用期內,如果不合格,會所可以隨時辭退試用期人員,成為正試員工後,如果會所無故辭退人員,就必須賠償三個月的工資。而員工無論是在試用期還是成為正式員工後,要辭職,除非會所同意,否則,要賠償十萬元。”
張劍鋒說道:“這確實是霸王條款,對員工很不利,迫使員工老老實實做滿三年,而他們開除員工,只需付出少量的錢就行,不過,只要堅持三年,倒沒有什麼。只是,我擔心你不容易離開輝煌會所啊。”
任妍點頭道:“是啊,十萬元可不是小數目,我現在可給不起。”
張劍鋒笑著道:“這倒沒有多大的問題,我既然要你跳槽,自然要幫你處理一切事項,十萬元要以由新公司出。”
任妍笑了起來,說道:“好啊,你有五百萬,先支出十萬元也沒有什麼,看來,也不成其問題。”
不過,張劍鋒卻沒有那麼樂觀,他可是明白那些有錢人是絕不會放過任妍這位極品美女的,就算拿出錢來,輝煌集團也不一定能放她離開,何況,那些人眼見她要飛了,必定會圖窮匕首,他不得不考慮怎樣保護任妍。
要保護任妍,最好的方法就是加強她的戰鬥力,但是,現在他自己的戰半力都不行,就談不上提升任妍的戰戰力了,所以,他只能去找一個科技產品,能隨時掌握任妍的行蹤,或者在她危急的時候可以向他求救,他就能在第一時間趕去救她。
張劍鋒考慮好了後,他說道:“任妍,我想,你要想辭職可能還不容易啊。”
任妍驚訝道:“怎麼不容易,我只給給十萬元的賠償費就行了,難道輝煌集團還能不准我離開不成?”
張劍鋒搖頭道:“你是因為我才辭職的,這錢當然應該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