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對建築痴迷的人來到這裡,他留下了一本書,書上記載了各種各樣的建築模式,而最終,他設計出了一套讓他自己都為之震驚的建築,結果興奮過度而死,人們哀嘆之餘,為了紀念這位偉大的建築師,就將撒哈特按照他臨終的設計重新修建,而後便有了今天的宏偉的樣子,也致使這裡成為了一個遠近為名的旅遊觀光的城市。
不過一切都改不了這是一個小鎮,這個時候天氣還未轉暖,旅遊的人並不多,再者這裡臨近落日森林,所以街頭賣野味的倒是不少。
找了間客棧住下,依舊是兩間房,蘇大打算休整一天,明晨便向落日森林進發。
透過與孤魂的談話,蘇大得知,這種金櫻子雖然生長在森林的外圍,可是要找到卻並非一件易事,因為金櫻子只有在霜後才能出現,而且還不是成批的,數量上少之又少,也就是說,一定要趁著清晨的那一會功夫找到它,不然,金櫻子就會脫落枯萎,就算找到也沒有了用處。
所以說,就算到了落日森林,必須要等待一天甚至是幾天的時間,兇險的落日森林內有太多的未知危險,這無疑給任務新增了難度。
第二天,直至中午,雪狼傭兵團才開始向落日森林進發,畢竟撒哈特城與落日森林還是有段距離的,早走晚走都沒什麼區別,倒不如休息充足了再上路。
半天的時間,路上歡聲笑語,也不覺得累,很快就入夜了,一行人也來到了落日森林外,抬眼望去,高聳挺拔的樹幹,一副幽深密暗的感覺,沒有繼續前進。便直接在森林外直接紮營。
“孤魂,我們明天要怎麼做?”蘇大往篝火裡添了幾根柴,問道
“明天我們要趁著天還未大亮進入,金櫻子這種草藥很奇特,從生長到枯萎也就是一場霜的時間,葉子呈枯黃色,要是等到它開花之後結果實再去尋找會很難,所以,我們務必在它開花的時候找到,花是白色的,六瓣,中間有黃色的花蕊。”孤魂根據自己的瞭解一五一十的說。
“森林裡全是雪,白色的花不一樣很難找?尤其是天還未亮,你說了等於白說。”小偷很不以為然。
孤魂笑了笑,“小偷說的很在理,不過,還有一點我沒說,那就是,林子裡的野兔是很喜歡這種金櫻子的,野兔可以根據金櫻子散發的味道找到金櫻子,所以……”
“所以,我們只要跟著野兔就能找到金櫻子了。但是一定要趕在野兔之前。”蘇大搶先答道。
“沒錯!”孤魂打了個指向。
“野兔找金櫻子幹什麼呢?”一直沒說話的蘇兒總算找到了機會,插口道。
“笨,吃唄!”小色很無奈的解答。
“吃?為什麼呢?”可愛的蘇兒眼睛一眨一眨的。
孤魂無奈一笑,“臨近春季,野兔需要繁殖下一代,而金櫻子正好有強身健體的功效,對於野兔來說,無疑增加了他們的繁殖能力!”
“哇塞,那麼人吃了也一樣嗎?”小色來了精神。
孤魂沒好氣的白了他一眼,點了點頭。
“哈哈,那我明天可得多采點!”小偷一臉嚮往的自語道。
“……”
一夜無話。
第二日,天還未亮,灰濛濛的森林籠罩著一層冰霜,撥出一口涼氣,頓時有種冰入刺骨的感覺,雪狼傭兵團已經踏入了落日森林,每個人都提起了十二分的精神,倒不是為了防止野獸的突襲,而是在尋找野兔的蹤影。
此時的孤魂心理不由的一陣哀嘆,他很懷念那時候強大的精神力,只要意念一動,周圍的一切盡在自己的腦海,哪兒怕是微小的螞蟻都清晰可見,更何況是那麼大的野兔呢,今時不同往日,孤魂不禁搖了搖頭。
“快看!”蘇兒不禁喊道。
眾人尋聲望去,儼然一隻活蹦亂跳的小野兔,東望望西聞聞,沒錯,它正在尋找金櫻子,眾人一喜,沒想到剛剛踏進叢林就有了收穫,毫不遲疑,趕忙跟上。
可是小兔子的速度遠遠超乎了眾人的預料,除了孤魂和小偷能跟上外,其餘的人,哪怕是蘇大都很吃力,畢竟小偷靠的就是敏捷的身法,不然他怎麼吃飯,孤魂就不用說了,體質非一般人的存在。
“蘇大,你們幾個先留在這裡,繼續尋找目標,能跟上就跟,跟不上就在原地等著,我和小偷去追,一會我會去找你們的。”孤魂當機立斷,吩咐道。
“好,你們小心。”蘇大也不再說什麼。
“小偷,走!”拽著小偷,二人繼續跟著野兔在林中穿梭著。
大約盞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