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部分(2 / 4)

小說:暴力王座 作者:淘氣

叫夜月的女精靈果然不是一個普通的精靈,而是一名極為少見的月精靈。月精靈是高等精靈之一,以誇張的魔法天賦聞名聖蘭大陸。如果說森林精靈是精靈中的平民,那麼月精靈就是精靈中的貴族。

在精靈大帝國時期,精靈族擁有上百個分支,其種族的複雜程度,並不比獸人帝國差多少。在上百支的精靈種族中,真正的高等精靈卻不多,除了月精靈之外,還有金精靈、花精靈、光精靈、海精靈等等,都是屬於高等精靈。這些高等精靈種族,無一不是天賦驚人,強者輩出。但是高等精靈的數量極為稀少,隨著時間的流逝,逐漸消失在歷史長河之中。

而數量較多的普通精靈卻始終生存下來,只是原本各不相同的精靈種族在經過數萬年的磨合之後,最終完全融合,演化為如今的森林精靈,再也不復精靈大帝國之時的鼎盛繁榮。甚至還有部分普通精靈成為仇深如海的敵對種族,比如黑暗精靈和血精靈。

巴倫德長老和夜月在兩百多年前就已經認識,按照巴倫德長老地話來說。他認識夜月的時候,夜月才剛剛成年,第一次離開精靈森林。

雷克斯聽到這話,心裡暗暗咂舌:兩百多年?精靈族一百一十歲成年,這樣算來。這個貌似年青的夜月至少在三百一十歲以上了!三百多年啊!他自己算上前世的年齡也才四十多歲,還不到人家的七分之一!就連薩米爾這個第一次離開精靈森林地傢伙,今年也有兩百歲了。

不過精靈族壽命普遍都在八百歲以上,高等精靈的壽命更是超過一千歲。如果進入聖域,在一千歲的基礎上再翻一番,也是輕而易舉的。這麼算來,這個夜月還真是很‘年輕’呢!

想到這裡,雷克斯心裡不禁打了個哆嗦。兩千歲是什麼概念?而且聖蘭大陸的一年比地球上要長十分之一左右,兩千年就等於地球上兩千兩百多年,剛好可以讓秦始皇活到北京奧運會!

如果一個人真的可以活這麼久,那他會幹些什麼,難道就是幾十年上百年的修煉來打發時間嗎?或者是想靠著修煉,以此獲得更長的壽命。甚至長生不老?自己一個人活著,然後痛苦地看著周圍地親人朋友一個接一個地死去,有誰可以忍受這樣的痛苦?

雷克斯不禁搖了搖頭,暗自嘲弄。想這些無聊的事情幹什麼,難道自己以後還會長生不老?就算這樣荒謬的可能成為現實,那也是很多年以後的事情,現在考慮這個問題就是杞人憂天了。

當巴倫德長老問到夜月和薩米爾為什麼會被魔獸圍攻和那頭不知名的超階魔獸地時候,兩個精靈都是語焉不詳。說自己也不太清楚。至於那頭超階魔獸,他們也沒有看清楚,然後就碰上十幾頭魔獸發生戰鬥。

後來夜月感應到有人在接近。為了以防萬一,她靠精靈披風偽裝成一叢荊棘,才瞞過了雷克斯一行人的感知。

精靈披風就是夜月背後那襲青綠色的魔法披風,不但可以隔絕其他伯精神力感知,遮蔽自己的任何氣息,還能夠偽裝成各種植物,是一件絕好地潛藏蹤跡魔法物品。尤其是在森林中,只要帶上精靈披風,敵人就休想找到自己的蹤跡,絕對所有盜賊夢寐以求的寶物。可惜從來沒有一件精靈披風從精靈族中流傳出來。

雷克斯對精靈披風的神奇也有所耳聞,心中【炫】恍【書】然【網】,難怪連神之意志都無法看破夜月的偽裝,對夜月地真正實力也是一無所知,所釋放出的精神力如泥牛入海,杳無音訊。這個夜月身上的寶貝還真不少,先是一柄神器級地銀色長弓,又是精靈披風,還有一枚存放銀色長弓的空間戒指,雖然可能還不能和自己相比,但是也足以讓無數人瘋狂爭搶了。

想著想著,雷克斯不由自主地往夜月身上多看了兩眼,發現夜月也正在打量著自己,讓雷克斯一陣尷尬,裝作若無其事地回過頭,暗自嘀咕,“她那是什麼眼神,怎麼看起來有點怪怪的!”

“哈哈,我們到了。”

站在一座被大雪完全覆蓋的峰頂上,巴爾德克對著身後的其他

地說道。

雷克斯一行人進入十萬大山已經一個半月,日夜不停地趕路,此時已經身處十萬大山的最深處。惡劣的天氣讓路途變得更加艱苦,現在終於抵達目的地,所有人都不禁鬆了一口氣。尤其是安德魯和艾倫兄妹三人,巴爾德克這一句“到了。”對他們來說,不啻於天籟之音。不過,經過一個半月的艱苦磨練,三人都是成熟了不少,氣息變得更加得沉穩。

安德魯撥出一口氣,抬頭往眼前一望,頓時愣住了。

在安德魯的想象中,矮人王城丹莫羅應該是一座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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