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部分(3 / 4)

小說:龍的魔寵生涯 作者:童舟

“買這些幹嘛?”亞瑟問道,“絲綢和寶石腰帶都夠我們的部隊添置十幾匹馬了”

“人要衣裝佛要金裝”小九得意洋洋的解說,“商品的銷售量與其包裝的精美程度成正比。”

“我們是商品?”凱撇著嘴偷笑。

“差不多吧,”梅林也這麼說,“倫敦是全英格蘭最繁華的城市,大貴族們每年除了在自己的領地上享福,有一半的時間在倫敦混跡宮廷。也許我們不能苟同他們的價值觀,但是我們首先要給他們的印象就是:我們是富裕的聯盟軍,而不是窮鄉僻壤的鄉下民兵隊伍。”

“管他呢我們的拳頭夠厲害就成”胖子搭戈尼特粗魯的撩起胳膊。

“NONONO”小九半仰著腦袋在房間裡來回踱步,“在我們那有一句老話:第一印象關係著你今後的路是條楊莊大道;還是越走越窄的死衚衕。”

第三章 華麗的出場

奢侈品的意義在於:好的、貴的、但並非必要的。

奢華的服飾並不在於將穿著者的內涵與氣質如何體現,而是在傳導告知眾人:我過的是怎樣一種生活方式。

穿著一件休閒專櫃淘來的打折外套,你想告訴世人什麼?哦?你看重的是自己的內在,而不在乎自己穿什麼?那你就大錯特錯了,這隻能顯示出你的漫不經心和缺乏經濟支撐。

以服飾來衡量人所處的社會階層的習慣也許並不好,但是無論在哪個時代,它都非常普遍。

所以當梅林亞瑟眾人穿著用成打的小金幣換來的,來自中世紀時尚巔峰的拜占庭服飾出現時,小九也被震撼的幾乎下巴脫落。

亞瑟外罩長的拖至腳跟的黑色羊絨披風,內建暗紅色繡金線的拜占庭絲綢襯衫和黑色緊身皮褲,配合他的金色頭髮藍眼睛,將他標準的王子風範展露無疑。

凱則是在白色亞麻襯衫外面扣上件緊身墜金屬鏈的皮背心,下身是和亞瑟同樣款式的皮褲,他俏皮又風流的氣質盡顯其中。

梅林的白色長毛斗篷最贊細膩的羊毛配上他如精瓷般沒有瑕疵的肌膚,腰間是寬大的銀質鑲寶石飾帶,令人心中除了完美二字,再無其他。

胖子搭戈尼特……呃……胖子……好吧,我們可以忽略他……

“我們有必要這麼閃閃發光的進宮嗎?”小九姑娘椅子上艱難的站起身,層層疊疊的花邊和綢帶將她打扮成可愛粉嫩的黑髮芭比,可拖到門口的華麗裙襬,讓小龍的腦袋一陣眩暈。

玉帝的,難道叫我僱傭幾個花童專門給我託裙襬嗎?這可不是結婚典禮啊結婚典禮

為毛北歐女孩塔莎就可以穿著平時的皮裝?只因為她強硬的一言不發?

那以後我也要少說話看來二十一世紀的格言說的對啊沉默是金

終於,梅林的魔法讓小九擺脫了必須有人託裙襬的悲慘境遇,她絲毫不在於自動懸浮在空氣中的裙襬有多麼雷人,小龍姑娘開開心心的隨著大夥朝皇宮進發,聽說那裡有舞會還有晚宴呢

皇宮位於倫敦城北邊的高坡上,沿著綠草坪跑馬坡可以俯視全城,也許當時的設計者的目的是為了令前來覲見的貴族,在爬坡的過程中萌生一顆敬仰的心,但是他可能弄錯了一件事:人們對於皇室的敬仰其實只與皇室本身的能力和權威息息相關。

英格蘭的大貴族們一向喜歡在溫暖的倫敦城度過冬季,所以往往臨秋的時候,就有不少貴族將自己的領地交付給忠實的騎士長們,然後帶著家眷到宮中覲見公主殿下。

也許,這些人中不乏是為了躲避薩克遜人的入侵,但無論如何,此時的倫敦是非常奢華而熱鬧的首都。

一到眾人云集的季節,倫敦的皇宮幾乎每天晚上都會舉辦舞會、聚餐會或者茶會,慷慨的亨利大主教會全權負責晚會的開支,當然他也偶爾會親自蒞臨。

所以,當梅林、亞瑟眾人登上皇宮門前的跑馬坡時,並沒有引起其他人的重視,小九口中的閃閃發光,在眾多香粉和摺扇掩蓋下的仕女們眼中,僅僅是過得去而已。

來自西面的威爾士英雄們的第一次在倫敦皇宮露面,準確的算起來應該從侍從的通報聲中開始。

“愛克託爵士屬下:亞瑟*沃爾騎士長、梅林*英庫貝斯大法師、繼承人凱*愛克託騎士、達戈尼特*佛傑裡騎士及……家眷,請求覲見摩根公主殿下。”

這聲洪亮的通報瞬間將所有人的視線集中到了梅林等人身上,傳說中大敗薩克遜野蠻人的英雄並沒有三頭六臂或者銅皮鐵骨麼他們看起來真年輕哦,還非常非常的英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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