吧裡的客人一看這陣勢就知道有大賭局,紛紛站起身,圍成在長桌周圍旁觀。
比爾右手提著溫徹斯特步槍,左手拎著帆布包。
看著裝逼的張哲翰,微微皺起眉頭。
作為頂級牛仔和超級賭徒,他從來不坐面朝裡的位置。
因為在西部酒吧,隨時可能會有人端槍闖入,後背會成為別人的靶子,而你根本就來不及轉身。
“你站起來。”比爾一臉蠻橫地說道,“我要坐那個位置。”
張哲翰吐了口雪茄,嗆了一下:“咳咳,這不合規矩吧,按慣例應該是先到先得。”
小春初櫻假裝犀利的眼神,盯著牛仔。
張哲翰說比爾怕她,讓她儘量演得兇狠一點,她也不知道自己什麼樣子才算兇。
比爾尷尬地站著,猶豫不決。
“如果你非要破壞規矩,那就不玩了。”
張哲翰說著,站起身拍了拍手,作勢欲走。
他算準了比爾不會不賭這一局,這個賭局對他太重要了。
“好吧。”比爾嘆口氣,在木椅上坐下,把溫徹斯特步槍斜靠在長桌旁,伸手可及的位置。
張哲翰重又坐下,抿了一口“酒”,抬起夾著雪茄的手:“你看誰來發牌?”
酒吧不像賭場,有固定的荷官,發牌人都是雙方隨機指定。
比爾環視了一圈:“嘿,艾倫,就你吧!”
桑尼對捲髮調酒師點了點頭,這種情況在酒吧是常態。
發牌人相當重要,隨機選擇的發牌人意味著無法勾結,賭徒絕對不會給對手任何聯手作弊的機會。
艾倫跑了過來,站著長桌邊,從紙箱子裡取出一摞新牌放在桌上。
“你帶了多少錢?”張哲翰先發制人。
比爾開啟帆布包,往桌上一倒:“11萬美元。你帶了多少?”
弗拉基米爾一抬手,開啟了個一模一樣的帆布包:“這裡是10萬美元。”
比爾看著那個帆布包,臉上的橫肉抽搐了一下。
這是他的錢,被這個黃種人在森林裡搶走,現在又拿回來和他賭。
這要是在以前,是可忍孰不可忍,他早就拔槍了。
但這次他不敢。
如果賭局黃了,金幣就拿不到,他不得不忍著。
更何況拔槍也不一定就能贏,畢竟黃種人身後還戳著一尊女殺神。
“你的錢不夠。”
比爾只好挑挑刺,找回點面子,趁機把金幣逼出來。
張哲翰學周星馳打了個響指,弗拉基米爾又拎出個密碼箱,咔嗒一聲開啟,放在桌上。
“這裡還有10萬美元。”張哲翰繼續說著設計好的臺詞,“是你的錢不夠。你還有什麼?”
賭資不夠就沒資格賭,沒帶夠錢就得拿其他東西充數。
比爾滿臉尷尬,他身上除了武器,再沒有什麼了。
對方還沒拿出金幣呢。
賭桌上,從來就是誰錢多誰說了算。
比爾磨蹭了好一會兒,默默地從腰間拔出那兩把象牙柄柯爾特左輪手槍,放在桌上:
“我押槍,你得押金幣。”
槍是牛仔的生命和榮譽,尤其是這兩把象牙手槍,更是狂野比爾的標誌。
雙方真正想要的東西都進了賭資,這是張哲翰計劃的第二步。
“好吧,還算公平。”張哲翰掏出金幣扔在桌上。
比爾盯著金幣,眼放精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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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計劃是什麼?”小春初櫻認真地問。
晚上旅館開會的時候,扯了半天才進入正題。
“按文獻記載,比爾死於一次牌局。”張哲翰假裝頓了頓,機會難得,必須裝逼。“但又不是死於牌局。”
“怎麼說?”弗拉基米爾不知道是真不懂還是假裝的。
“他並不是因為賭輸了才被殺的,而是在馬上要贏的情況下被人從背後開槍打死的。”
“為什麼會這樣?”丫鬟看來被故事迷住了。
“因為就在前一天,比爾贏了一個酒鬼,還開口譏諷了他。”張哲翰侃侃道來,“這個劇情在酒吧已經發生過了。牛仔可以輸錢,可以丟命,但絕不可以被侮辱。”
“所以懷恨在心,伺機報復?”小春初櫻像是明白了。
“對,第二天上午,也就是明天上午,那個酒鬼一定會去酒吧殺了比爾。”這是已經歷史上發生過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