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得之錢財,也只是‘為朋友排憂解難得的錢’。做官,更是在做江湖。正因為是‘為朋友排憂解難得的錢’,所以可以光明正大地去使,這就是所有以江湖規則行走於官商兩界的權力者的邏輯自圓。”
我沉思起來。
“只是,光做到在黑白兩道的江湖義氣,還不足以被民間稱之為俠客,也不足以得到廣泛的民間道德認同。有些帶有江湖義氣的官員的過人之處就在於,他用自己所謂兄弟幫辦得來的錢財,拿出其中一部分做了善事,接濟了一些經濟困難的窮困民眾,這或可看作其相較於其他僅貪腐卻又不捨散財官員的道德之處,而這又與民間自古俠義傳說中的劫富濟貧諳合。於是,俠客、仗義、疏財的帽子紛紛扣在了這樣的人頭上。”
“官場中,這樣的人為數不少吧?”我說。
秋桐點點頭:“不得不承認,這樣的為官之道在當下還是相當有市場的。正因為有了江湖中人的肯定,有了民間的褒揚,這樣的官場人物開始層出不窮,也很容易在普遍的人情土壤中如魚得水。曾因賣官而震驚全國的某省某市委書記,就是這樣一個頗具江湖氣息的人,他粗暴的脾氣、不拘小節的性格、講究義氣的作風,成為了他為官的個人魄力,他曾在抗洪、救火時衝鋒在前,這又增添了民間對其的道德肯定。
“很顯然,這些為官之士有意無意表現出的豪爽義氣之舉,是很能讓人忽略他背後的貪腐行為的,甚至他自己都不自覺地認為其所得是朋友情誼的正當所得,而其偶有為之的慈善之舉,則更讓其幻化成道德的化身。”
“我覺得,官場裡的江湖義氣,似乎也有積極的一面。”我說。
“是的,不錯,是有積極的一面,可問題卻在於,如果一個人利用手中權力為自己攫取不正當收益,不管他表面裹挾了多少俠義、道德的外衣,其必然戕害其他民眾的應得權利,透過剝奪一些人的權利來滿足另一些人的利益訴求,而民眾在其中受到利益損害的怨氣,也可以在其後的所謂慈善、義勇行為中得以消弭,這就是所謂的江湖義氣。
“在這樣的官場江湖內,沒有國家,沒有人民,沒有法律,只有團伙,在團伙利益內一榮俱榮、一損俱損,因此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