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的理由。”
“你是說。”李順看著我:“既然不是自殺,那麼,他們是被人弄死的?有人弄死了他們?”
“有很大這種可能。”我說:“不妨這樣分析,此次寧州事件,也就是打砸香格里拉酒店的事件,驚動了上面的領導,高層派人來督查此案,寧州警方開始採取拖延敷衍的戰術,後來看到不能過關,就開始對二子和小五采取行動。
“但是,有人專門提前通知他倆逃走,這說明,此次行動是迫不得已採取的,並非寧州警方所願,而是被上面督查的人壓地不行了,才採取這一行動,雖然採取行動,卻又不願意讓他倆落網,於是就給他們透風報信……但是,沒想到二子和小五為了不牽扯到你,甘願束手就擒,沒有走……這一定出乎寧州警方某些人的意料,也會讓那人感到很惱火……
“二子和小五進去後,當然是全部招供,但是,只會承認打砸香格里拉酒店的事情凡事牽扯到你的,絕對不會吐一個字,那麼,對於承擔著要深究後臺指示的上面督查之人來說,當然是不滿意的……
“於是,督查大員就會親自參與對二子和小五的審訊,既然二子和小五死不開口說出後臺,那麼,就會動刑,動刑輕了,還是不開口,那麼,就會來酷刑……這時,或許有人就會擔心二子和小五受不了酷刑的折磨,開口交代後臺,一旦二子和小五要是開口交代了後臺,就會拔出蘿蔔帶出泥,很可能會牽扯出他來……他深知,要想保住他自己,就必須保住你,要想保住你,就必須不能讓二子和小五開口……
“於是,為了以防萬一,為了沒有後顧之憂,很可能就會有人在二子和小五被酷刑折磨地奄奄一息的時候,對這兩個人偷偷暗地動了手腳,結束了他們的生命……
“然後,就會對其他人說他倆是被刑訊致死的,刑訊致死,對於警方來說不是小事,是要有人出來承擔責任的,特別是上面來的督查那人,他要是親自主持審訊,親自主持用刑,更是難辭其咎,他不會知道有人對這兩個人動了手腳,會以為真的是刑訊過重,造成了死亡,一定會慌了……
“這時,就會有人和他內部密謀,既然大家都想開脫出來,都不想承擔刑訊打死人的責任,都不想挨處理,那麼,最好的辦法,自然是製造二人自殺的假象……這樣,一來可以說二人是畏罪自殺,二來頂多承擔看守不嚴的責任,挨個不疼不癢的處分,從而大家都矇混過關……
“這樣做,有兩個好處,一來是有人就可以安心放心,不會擔心事情擴大,不會擔心因為追查後臺而導致自己暴露;同時,上面來督查的人,會以為自己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