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是學校的年級第一,但是休學一年想回去讀書也得透過學校的考試才行的,這下她考這麼差,學校就不願意接收她了,而且她之前的名聲也實在不好。
這個時候之前跟她同班的同學都已經高考結束,大多考上了重點大學,原主的前男友也在本市最好的大學就讀,聽說還交了女朋友。
原主也就沒有再聯絡他。
原主父母去世的時候,她還沒成年,所以她叔叔成了她和她弟弟的監護人。
說是為了方便照顧她和她弟弟,叔嬸帶著一雙兒女搬到她家住下,一開始對她和弟弟還挺好的,原主父母去世,只剩下叔叔嬸嬸這兩個親人,所以單純的她非常信任他們,把父母留下來的存款都交給他們保管了,誰知沒過多久,嬸嬸就對他們懶怠起來,叔叔在嬸嬸枕邊風的勸說下,對他們姐弟的態度也漸漸變了。
雖然房子寫的是她的名字,但是叔嬸儼然把自己當成了家裡的主人,見原主腦子也不好了回去上高中也拿不到獎學金,乾脆讓她去報讀了一個護工學校,也就是個花點錢讀三年就能出來做護士的職業學校。
原主不願意,但是弟弟還在上初中,叔嬸說家裡的錢不夠,她要是不同意,就只好讓他弟弟去上差點的中學,重點初中就供不起了。
原主為了弟弟只好同意了,哪知道上了初中他們就讓姜敬去學校寄宿,原主讀的學校也是寄宿學校,他們相當於被叔嬸趕了出去。
而他們供著姜敬上完初中就說姜敬九年義務教育已經讀完了,他們也沒有義務負責了,既然原主成年了,就讓原主自己供養弟弟上學。
原主當時是個小護工,一個月就三千多的工資,勉強能供著姜敬上高中,但是重點高中的各項花銷實在太多,補課費學雜費還有寄宿費都不是小數目,原主省吃儉用好歹是讓姜敬讀完了高中,可是姜敬高中卻沒有好好努力,大學也沒考上,最後上了個大專,讀完之後找工作也不好找。
到最後,姜敬要結婚的時候,沒有房子,原主想起父母留給自己的房子還被叔嬸住著,去討要房子卻被告知房子已經是他們的了,當年他們趁原主抑鬱症還沒好的時候就帶著原主去辦了公證,說她自願把房子讓給他們了。
原主才想起是有這麼回事,但是叔嬸當時哄她說家裡沒錢,要拿房子貸款做生意,所以讓她先把房子借給他們,等姜敬成年了就還給他們,可現在竟耍賴皮說房子已經是他們的了,最後打官司也沒打過,姜敬沒房子結婚,跟女方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