魂是最美味的食物,同樣,鮮血也是。”
又過了一段時間,當骷髏王不在吸收血氣,站起來從血池中走出,鮮血不斷的從他潔白的骨架上滴落,打溼地面。
“你是人類,所以永遠也無法想象人類的靈魂,究竟美味到什麼程度,這也是惡魔為什麼願意付出許多,來換取人類靈魂的原因。”
骷髏王自顧自的說著,沒有理會很的牙根都癢癢的莊明歌。
莊明歌冷笑起來,大腦不停思考該如何脫困。
骷髏王彷彿看穿了莊明歌的心裡,警告道:“你最好乖乖的呆在這裡,那裡都不要去,否則我會殺了你,不要懷疑,我的實力,你完全無法想象,我碾死你就好像碾死一隻臭蟲,不費吹灰之力。”
莊明歌反譏諷道:“我同樣知道,王想要殺掉你,吹口氣就可以了,他會連你的靈魂外加骨架一起吹成渣。”
骷髏王哈哈大笑起來,“我喜歡這個比喻,可惜這裡是我的地盤,我做主。等我獻祭十萬靈魂和惡魔做一個交易,就算是王,我也不怕。”
“十萬靈魂?”莊明歌又驚又怒,“你簡直就是一個瘋子,居然敢用十萬靈魂和惡魔做交易。”
骷髏王冷笑起來,惡狠狠的說道:“那又如何,我已經等待了上百年的時間,我沒有耐心繼續等待下去,我的耐心在這上百年的時間裡已經徹底的用完額,我現在想要做的事情,誰也無法阻止我,誰也不能!!!”
他用力的揮舞著自己的手臂,加重了語氣。
“等我成功之後,我就是王,就算是其他的王也不能毀滅我,到時候我還怕什麼,我在這個地方已經徹底的呆膩了,你知道嗎,上百年的寂寞幾乎讓我發瘋,酒是什麼滋味我已經忘記了,女人是什麼滋味,我也忘記了。”
“我現在就像是一個小丑,在這個島上唱著獨角戲,外面才是我的世界,我是海盜,自由的海盜,迎著海風和太陽狩獵世界的海盜,海洋是我的狩獵場,所有的船隻都是我的獵物,我是海盜,黑鬍子愛德華·蒂奇!自由的海盜,強大的海盜!!!”
這位寂寞的還海盜說道興趣的時候,揮舞著自己的手臂,跳著難看的舞蹈,展現著自己的雄風,彷彿七海已經成為了而他的狩獵場,任由他叱吒。
莊明歌冷靜了下來,他譏諷的看著發瘋高呼的骷髏王,“用十萬靈魂和惡魔交易,即使是古時期也可以說是大逆不道,你就不怕死神降臨嗎?”
魔法界誰都知道,純潔的靈魂上天堂,罪惡的靈魂下地獄,普通的靈魂則進入冥界,受到死神的掌控,轉世輪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