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3部分(3 / 4)

自若僵了一下,終於是抵不過美食的誘惑,點了點頭。

這個冬天似乎格外冷,獅族在東方的森林裡已經很難捕捉到任何獵物了,人們不得不開始向森林深處進發,前往更加靠近那片深處森林的地帶去捕捉獵物。但那森林距離獅族部落有兩天的路程,這意味著獸人們捕獲的食物必須能夠滿足自己和家裡的女人和孩子至少四天的量,否則,他們在路上的時間,家中的“妻兒”就沒飯可吃了。但這並不容易做到。這時候,一“妻”多夫制的優點就體現出來了,由於一個女人可以有多個老公,因而她可以協調自己的伴侶錯開打獵的時間,從而保證家中能有足夠的食物。

不過,女人可以這樣做,可孩子就不行了,別的男人是不會管自己的女人與別的男人生下的孩子的。一般來說,女人是不會將食物帶到其他人家中去的,因為這樣做非常不合適,而食物也不沒有那麼多。金蘭家以前原來到了冬天就很困難,因為金著的左手沒有辦法用力,所以他打獵的困難就要比其他獸人大得多。好在金蘭雖然沒有成年,卻已經能幫助父親捕獵,到了後來,甚至成為家裡食物來源的主力。

今年,我們家就寬鬆許多了,因為我在家裡儲備了大量的食物,且不說那些活著的動物,就是地窖裡各式各樣的肉乾和蔬菜,都夠我們吃上一個冬天了。所以,金蘭和金釗根本無需外出打獵,平時金著就抱著孟凡在部落裡晃盪,而金蘭在白我的教導下開始修煉內功心法。

可是神奇的是,我發現金蘭修煉出的心法跟我居然完全不是一個路子。

我叫她蓄力,可是她蓄的內力居然用肉眼都能看見,一圈圈像水紋一樣盪開。

後來在一次切磋的時候,我輸了。

完敗。

我問她到底是怎麼回事,她說她也不知道,但是她凝視著自己的手,手上居然出現了類似於魔法球的元素。

“這是什麼?”我費解的看著她。

她搖搖頭,表示她也不知道。

在我們練功的同時,金著繼續悠閒的抱著孟凡到處溜達,對稱部落裡很多人開始眼紅了。這一天。我和金蘭照常在院子裡練功,研究那種奇怪的能力,突然聽到自若跑進來,道:“金蘭兒,快去看看你父親,他和金木吵起來了。”

“金木?”金蘭一聽,連忙要起身出去,卻被我阻止了。

“蘭兒,你別動!你必須練完才能收功,否則會影響你的筋脈。我跟自若去看看,沒事的。你安心練功。”金蘭聞言,點點頭,繼續練功。

我隨著里斯來到自己關動物的地方,那裡已經聚集了許多人,有女人也有男人。而金著抱著孟凡擋在一個女人身前,那個女人手上拿著一隻野雞,正是我養的。我只是一看這形式,便已知道是怎麼回事,無非是金木去偷自己養的動物,被金著發現了,結果發生了爭吵。我出現時,正是兩人爭吵得最激烈的時候,金木根本不承認自己偷了我家裡的野雞,堅稱那野雞是自己抓的,並且舉起拳頭要揍金著,聲稱金著侮辱了她的名譽。

見狀,我怒不可遏,撇下自若運起輕功飛身過去,一腳踢開金木的拳頭,道:“怎麼,這年頭賊也敢這麼囂張了!”

金木見是我,對我的功夫自然有所耳聞,她是來偷鳥的,自然不願與我糾纏,便道:“哼,沒用的男人,只敢躲在人類背後!我不和你這個人一般見識,我走了。”說著便拎著野雞便走。

“站住!偷了我家的雞便想跑?把雞放下!”我喝道。

“你這個人類,不要胡說八道!你哪隻眼睛看見我偷你的雞了?這是我自己抓的!”金木繼續耍無賴,“大家都看見了,這個人類一而再再而三侮辱我的聲譽,雖然部落裡不允許魔獸對人類動手,可如果他繼續侮辱我的聲譽,那規則可是允許我教訓他的。”周圍的圍觀者都紛紛點頭,認為的確有這條規則。

我冷笑一聲,“哼,你說是你抓的?野生的雞居然會沒有爪子,而且翅膀也是被剪過的?”眾人聞言,紛紛去看金木手上的野雞,果然,野雞應有的尖銳爪子全部不見了,翅膀也的確被剪短了。因為這裡是遠古時期沒有人養過動物,不知道馴養的野生動物必須經過處理才不會逃跑,沒人提醒自然也不會注意到這動物被處理過。大家看了,便紛紛點頭稱是。

金木看了,自然知道我原來早就對這野雞做了手腳,便道:“哼,我從中央森林抓了這野雞,要走兩天才能回來,為了防止它逃跑,所以就把它的爪子和翅膀進行了處理。你怎麼會說這是你處理的!”

一貫冷靜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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