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部分(3 / 4)

小說:前妻,不可欺 作者:打死也不說

笑起來,“是的,兔子最會折磨爸爸了,什麼重的東西都給爸爸拿。”

小兔子脖子一歪道:“爸爸是紳士,媽媽是淑女,紳士當然要讓著淑女。”

簡竹忍不住去逗她,“那你是什麼啊?小淑女?”

小腦袋一歪,呵呵笑道:“我是小兔子!”

一家三口上了停在門口的車,小兔子才發現坐在後座的樂樂,撲過去道:“樂樂!你來了,我好想你!”

樂樂脖頸一揚,“我才不想你。”

小兔子已經不管三七二十一,撲到樂樂跟前,“媽媽要給我做胡蘿蔔跳跳,我也分你。”

樂樂一聽就不高興了,扭身抱住簡竹,“這是我媽媽,才不是你媽媽,自作多情!”

簡竹不明白怎麼剛才在飛機上還好好的小傢伙,一下飛機就鬧上了脾氣。

她拍拍樂樂的後背道:“樂樂,好好跟妹妹說話,妹妹願意跟你分享,你怎麼能說這樣的話?”

兩個孩子在後座鬧著脾氣,申雪卻笑著湊上來道:“他們啊!我看就是小冤家,還不會說話的時候就天天鬧騰,以後整好湊成一對,我看陸總鐵定願意。”

小兔子聽見“一對”就開始興奮歡呼,樂樂的臉卻越拉越長,乾脆一個轉身,抓住簡竹的衣角把臉湊上去,“我才不要跟她一對,嗚嗚嗚……”

簡竹沒有想到兒子真的哭了,趕忙只得安撫。

駕駛座裡的陸赫笙一邊轉動方向盤把車開出去,一邊看著倒後鏡笑道:“讓兔子跟樂樂,我沒有意見……”

樂樂一聽,哭得更加悽慘。

陸赫笙話鋒一轉又道:“不過前提是,我們家樂樂願意。”

“我不願意!”樂樂似乎找到了救星,趕忙大喊出來。

一群人說說笑笑到了酒店門口,陸赫笙下車,讓早就等在門口的隨從與助理上前拿東西。

申雪戴著大墨鏡站在車邊,目不轉睛地盯著陸赫笙對簡竹道:“我看啊!你們在一起挺好。”

“說什麼呢!”簡竹蹙眉嗔怪,“我跟你說過我跟阿笙不是那樣的關係。”

“你看你都叫他‘阿笙’,分開了那麼多年都能再在一起,說明你們才是最有緣分的人。”

簡竹默而不語。

申雪又道:“有些感激的話,我從未對你說出口。可是當年,要不是你,要不是你拿‘晉億’的控股股權跟顏豫北換了我的合約,再帶我到好萊塢發展,我想我這輩子可能就那樣了,所以我是真心希望你好,尤其,你原本就應該是陸赫笙的妻子。”

原本……這世間就是因為有著太多的“原本”,才讓人容易迷失。

簡竹靠在車前,看著眼前的男人,已經三十好幾的年紀,可他還是像她記憶裡的那般,是她的“阿笙”。

申城的陸家,南方唯一能與顧、溫兩家抗衡的大家族,原本就與她的父輩相熟。

簡竹還記得很小的時候就已經認識了陸赫笙。

那時候她還含著奶瓶,他也不過剛剛學會用杯子喝牛奶。

她喝完了自己的總愛伸手搶他的,他不願意給,她就大聲叫:“阿笙……阿笙……”

是的!

在愛上顧容昊以前,簡竹曾經一心以為,自己會嫁給陸赫笙。

簡家多年來的籌謀與安排,為了避免家族的摔落,她們每個女孩子早已就被安排好了既定的人生。

那時候簡晉億夫婦還在世,簡老太爺為簡汐月指了顧家的親,而簡竹,一早便許給了陸家的小兒子陸赫笙。

那一年,陸父陸母帶陸赫笙移民去了m國加州,臨走前陸赫笙就曾拉著她的手說:“小竹子你等著我,我會回來娶你的。”

他說她會娶她的,一年過了一年,起初還有聯絡,再到後來,他們徹底失聯。

簡晉億夫婦過世的那幾年裡,簡竹每到夜裡做惡夢時驚醒,還是一遍一遍喚著“阿笙”。

她相信過他的承諾,也相信她的白馬王子總有一天會踩著七彩祥雲來娶她。

可她終究沒能等到她的“阿笙”。

那一年,她遇見了另一個人。

……

“你跟他一個離異一個未婚,其實繞過這麼多年還能再次相遇,還是在異國他鄉,我覺得你們合適。”

簡竹嗔怪地看了她一眼,“我跟阿笙真不是你想的那麼回事,再說我翻臉了你信不信?”

“ok!ok!如果你敢保證你們兩人不來電,那我保準從此以後不再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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