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的閣樓在城市消失了,巷子裡,那些留下我們腳印的青石板,在歲月裡愈發沉默。
我一直都是個喜歡熱鬧的孩子,總喜歡圍著爸爸媽媽轉悠。四合院裡,幾戶人家和睦相處,那些快樂的時光夜裡常常浮現,沾染一夜的思念。
院子裡我是最小的孩子,我安心的享受著大人的寵愛。直到,娃娃的出現。我不懂為什麼床上躺著的只會咿咿呀呀皺巴巴的醜小孩會吸引了大家的目光,大家都爭先恐後的去看她,我一個人躲著門後,看著突然搶走自己光芒的小傢伙心生妒嫉。
炎熱的下午,昏昏欲睡的人們都在午休,我悄悄的潛入她的房間,她正吧嗒著小嘴睡的很香甜。我看著她胖呼呼的小腳,趁四下無人,狠狠的咬了一口。
娃娃開始學走路了,娃娃會叫的第一聲不是媽媽,而是毛毛。娃娃總象個跟屁蟲一樣圍著我,我不讓她跟著,她就會捲起褲管用無辜的眼神威脅我,小腿肚上一排沒有長齊的牙齒印,象一張永遠還不清的支票,讓我心生懊惱。
娃娃的媽媽經常都說,“毛毛,長大了,娃娃給你做媳婦好不好?”
“不好!”永遠是我的回答。
“好!”永遠是娃娃的答案。
迪文說,看到女人的第一眼要先看她的眼睛,從頭看起才會真正瞭解一個女人的心。
而我,總喜歡先從腳看起,我在期待有一天,我會看到,有一個女人,小腿肚上的牙印。
第一次認識夏怡一,是在一次無聊的聚會上,她站在我的面前,笑起來眼睛彎彎的,一開口就叫我呆毛。我下意識的看了看她的腿,牛仔褲裹的嚴實,她不是我的娃娃。
娃娃的眼睛很大,生氣起來鼻子會微微的皺起,喜歡扎兩隻小辮子。夏怡一眼睛總是彎彎的,頭髮也是彎彎的,只是她們都喜歡叫我呆毛。
呆頭呆腦,毛手毛腳,夏怡一總是這樣評價我,不等我發怒,穿著牛仔褲風一樣跑過我的目前。
我還是很想念我的娃娃,我想問她,還想不想做我的媳婦。我想非常堅定的搶在她面前回答,好。
夏怡一破天荒的沒有穿牛仔褲,她穿著短短的裙子,兩條長腿驕傲的從我面前經過,我看到她的小腿肚上,依然沒有我想像的牙印,卻有一隻滑稽的卡通豬頭,她這次也同樣破天荒的開口叫我的名字,說的卻是:“毛方圓,是個豬頭。”
是的,毛方圓是個笨蛋,他沒有想到,長大的娃娃原來就是夏怡一,她處心積慮的只為了讓我記得,而我卻愚笨的只記得一個小腿上的牙印。
長大的毛毛,會一直愛娃娃嗎?
不,毛方圓會一直愛夏怡一。
有人說,青梅竹馬是童話故事;我要證明;我們是現實的童話,夏怡一永遠是毛方圓的公主,他們會幸福的生活下去。
魏斌篇
爸爸說,希望我長大了做個文武雙全的人,所以給我取名斌。好像父母永遠都是這樣的,他們把自己身上未實現的希望寄託給下一代,而不管我們願不願意接受。
我一直都向往做個警察,在爸爸眼裡卻是個不堪的職業,10歲那年在爺爺的壽辰上被大家奚落後,我再也沒有提起。
夢想就象床角那把灰塵覆蓋的吉他,再也彈奏不出動聽的音符。
我一直都很喜歡錢,有人說,人的心總有殘缺的部分,人一生都在找東西去填補。有人用酒,有人用煙,有人用眼淚,而我選擇用金錢,只是我沒有想到,人的心是個無底洞,怎麼也填不滿。
每次辛苦去換取金錢,短暫的滿足背後是深深的空白,寂寞的空洞在夜裡放大,咄咄逼人的想吞沒自己。
我不喜歡回家,那裡對於我來說,只是一個華麗的宮殿。媽媽喋喋不休的數落爸爸的不是,眼淚象黏稠的網,牢牢困住我,讓我想逃。
愛情和婚姻是個不等式,我不知道照片上和睦的全家福一直都是幻覺,還是離開太早。
爸爸的徹夜不歸,或濃或淡的緋聞,家早已經搖搖欲墜。
久違的親情,在櫻莎的家裡卻意外的獲得,即使家裡少了爸爸的溫暖,家也依然屹立不倒。
櫻莎的媽媽抱著相簿說起櫻莎小時候的趣事,一點一滴,清晰如昨。莎小時候頭髮短短的,是個野丫頭,她喜歡坐旋轉木馬,喜歡在爸爸的懷抱裡聽著童謠入睡。
我突然明白了她現在為什麼不喜歡旋轉木馬,我們的心都有缺口,只是選擇填補的方式不同。
櫻莎和禾優有的地方總是相像,例如,她們偽裝的堅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