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
趙顯慶比李持玉好不上多少,也是動幾下筷子,便不吃了,但出於對本族的忠誠及喜愛,他臉上始終帶著愉悅的笑。
宮宴之後便是狩獵,此制與大綏相同,場中男兒皆騎上馬躍躍欲試,唯獨趙顯慶不去。
李持玉正當奇怪,趙顯慶便笑著解釋:“本族有規矩,遠出歸家之人不殺生,尤其不能見人血,今日我不狩獵。”
李持玉瞭然,可又覺得他此話有些怪異,直至待狩獵場上忽然趕出一群人,她便明白了,也震驚了。
只見一列禁衛軍忽然驅趕一隊綁手綁腳的囚犯上來,為何稱之囚犯,只因那些人皆穿著囚服,臉上刻字,甚至有些斷手殘腳,血肉模糊,當然也有些完好無損,能蹦能跳的。
越王宣佈:“今日狩獵,獵得小獸賞五十兩銀,獵得大獸賞百兩銀,獵得殘人賞五十兩金,獵得完人,賞百兩金,狩獵最多者,另有賞賜。”
眾人“嗚呼呼”舉起弓箭興奮叫喊。
禁衛軍便給囚犯鬆綁,放了囚犯出去,腿殘跑不遠者他們還拿鞭子抽打。
那些囚犯豈有不跑的道理,國王狩獵都是帶賞賜的,不逃跑都是當場死命,逃跑了尚且還能多活幾時,然而也是多活幾時而已,狩獵之後禁衛軍清理犯人,僥倖逃脫的都是對國王及眾賓客的侮辱,都是要當場處死的,有幾位江湖俠客還喜喝人血,正等著這些落網之魚呢。
犯人跑進叢林之時,聽著慌亂的逃命聲文武百官已是提著弓箭,拉著韁繩走馬躍躍欲試,待國王一聲令下,便爭先恐後地追出去,而後便聽聞箭矢穿風聲響,還有犯人呼喊倒地的聲音。
李持玉“蹭”地站起來,因動作過急過大,腰間的佩飾甚至刮落幾隻杯盞。123
作者有話要說:女主表示三觀已被越國的血腥給震驚了。作者有點卡文,寫得很生澀,今天只更這麼多。
俺要去看《花兒與少年》。
古代對越地的設定基本長江以南都可以成為越了,本文的設定是湖南往福建、廣東一帶就是南越國,因此有苗疆巫蠱之術。再往廣西雲南神馬的就是南詔國了,往越南緬甸那邊就是彪國。試想從長安城走到湖南,按照古人日行一百里的腳程,再有馬車、水路加持的話,三個月算走得比較慢了……趙顯慶童鞋自己帶著幾個隨從騎馬回家的話兩個月就能到了……李持玉上一世有幾年的流浪經歷,這身體應該不至於一路水土不服。求別考據,作者也只是個大概的設定。
☆、晉江文學城原創首發
李持玉“蹭”地站起來,因動作過急過大;腰間的佩飾甚至刮落幾隻杯盞。
趙顯慶愣然抬頭。李持玉與他四目相對;伴隨叢林中令人難受又淒厲的呼喊,只見趙顯慶目光不解;並無其他情緒。
李持玉隱忍了不滿坐下。趙顯慶笑道:“可是不適應本國的狩獵?”他微一抬手命宮人前來收拾桌案。
待宮人重新斟滿酒後,李持玉飲下了一杯酒。
趙顯慶道:“這些都是囚犯,總是要死;早死晚死都是相同的,甚至死於狩獵場上還可以免身首異處之苦。”
趙顯慶說得風輕雲淡;好像不怎麼在意,以至於李持玉飲酒的手略一停頓。
話雖如此,可由劊子手親手處決犯人與由國王領著一群大臣射殺囚犯意義不同,前者只是奉命執行公務;情有可原,後者則有殘暴嗜血、草菅人命之嫌,對囚犯來說,如何死的不重要,重要的是執行人的態度。古來獵殺人者唯有上古的野蠻君王和末世殘暴之君才如此做法,現世之君已廢黜如此殘忍行徑了,甚至連車裂也極少見,即便不對比先賢,只拿大綏皇帝來說,無緣無故打死一名宮人亦遭言官彈劾的吧,怎麼越國竟還存在如此荒唐行徑?
李持玉又聯想到太子的豪爽不拘小節,當著眾人的面生吃牛肉吃得滿臉糊血,果真是一個殘忍嗜血的民族麼?
她心中有異樣,對這場宮宴已無了期待,況且狩獵之後越國王室還做了一件令她極震驚的事,便是搜尋逃逸的囚犯當場處死,引來鮮血供陛下的幾位俠客豪飲。李持玉看了著實反胃,回到趙顯慶的府邸時,即便宮宴上沒吃什麼,趙顯慶再備晚膳,她也是吃不下任何東西了。
趙顯慶關心詢問,李持玉只答沒事,趙顯慶便通知她明日將引見國師,讓她好好休息。
然而翌日李持玉起來,卻不見趙顯慶在府中,管家說三王子入宮了,晌午才回,李持玉便等。
珠兒道:“小姐,可有發現這府中奇奇怪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