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白紙糊了一下。上面寫著,“請轉交給羅歡喜”幾個字。顯然,這信應該是放在寄給羅歡樂的信裡,順帶寄過來的。
歡喜不知該如何去想這種做法,便只能不去想。拆去那層白紙,到是厚厚的好幾張紙。
第十七章
信是羅二哥寫的,先寫家裡的情況。家裡分家了,父母跟他們過。也因此,老房子給了羅二哥家,羅大哥拿著一百五十塊錢,另外起房子。在村子的另一頭,離著老宅子不遠,如今已經入住了。
而她雖然不在,卻也給她做了很好的安排。她還未出嫁,所以依舊跟父母住。自是羅二哥養著她,等將來她出嫁的時候,男方給的聘禮不論多少,都會全讓她帶回去。他們兄弟二人每家再出二十塊錢,給她當嫁妝。至於父母會給多少,全看父母的,他們不管。
又言道,家裡如今還是挺好的。父母家人身體健康,生活平靜。
信裡還特意提了提江志國。羅二哥說,他跟羅大哥去了趟江家,把江志國打了一頓,給她出氣。順便警告了王春花,現在,王春花不敢再來他們家鬧了。
又寫及,在她離開之後,有幾個高中同學來家裡找她。可因為她不再,也就沒說因為什麼。只是將她的地址留給了他們,也許以後,會有人給她寫信之類。
到最後,又寫道,大伯母已經回家,他們知道她現在很好,還找到了工作,他們都為她高興。更叮囑她好好工作,若是能找個好人家,那就更好了……
歡喜將信翻來覆去的看,有些不明所以。
可惜,不論她看多少遍,這都是一封普通的家書。
靜坐良久,她才恍然失笑。她這也算是草木皆兵了吧,什麼事情都想著別人會另有目的,或是不懷好意。可其實,這真的就只是一封家書,再無其他。
她將信放在一邊,找了紙筆出來,準備寫回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