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買的,我也不管是咋賺來的錢,我是你媽,你是我唯一的兒子,我遲早是要住進去的。”
林宏偉一看老媽這副四六不上線兒的樣子,知道跟她說什麼都是白扯,跟不講理的人講理,不就是浪費吐沫星子麼?
乾脆,他也不跟她們鏘鏘了,轉出去,拜訪從前的同事和舊友去了。
難得回來一趟,他本打算在家裡多呆幾天,好好陪陪爹媽,幫他們乾點活兒,可是,這個想法在他回家後不到一天,就被現實徹底推翻了。
這個家可真難呆呀,爹媽不停的磨嘰,唉聲嘆氣,苦大仇深的,就好像他有多不孝多對不起他們似的,他們也完全忘了他們對玉做過什麼,就光顧記著他們小兩口咋對不起他們老兩口子了。
妹妹林鳳玲更過分,直接上來跟他談賠償來了。
大意就是她被林宏偉兩口子害得家破人亡,現在連工作都沒有了,既然林宏偉現在在首都賺到錢了,就得賠償她的損失,她也不管他多要,只要他每月賠給她三十塊錢的生活費就可以了……
如此荒誕無禮的要求,林宏偉當然不能答應。
他可從來不認為自己欠了林鳳玲他們兩口子啥,要說欠的話,也是林鳳玲他們欠他和玉的。
想當初沒出那事兒之前,玉一直像個任勞任怨的保姆似的,伺候林鳳玲他們一家三口。不收一分酬勞,不求一點兒回報,伺候了那麼久,最後換來的卻是野蠻兇殘的暴打。
沒想到,直到現在她還沒覺得他們有一點的錯,在她的觀念裡,她永遠都是對的,永遠都是別人對不起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