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了,還是根據咱們的調查結果結案好了……”
兩位警察自顧的討論道。
韓龍在一旁聽到他們這麼草率的就要結案,氣得眼珠子都紅了,他用盡了力氣,嘶啞著:“不行!不能就……這麼結案,我放火燒……燒他們家房子不假,拿刀捅韓明翠也是真的,這些罪……我都認,但他高廣斌把我踹進火堆裡的事,你們還沒追究他呢,我不同意結案,我……我要上訴……”
一位警察說:“你說高廣斌把你踹進火堆,你有證據嗎?有目擊證人嗎?”
韓龍想了想,說:“證據……是沒有,但當時,他們家那幾口人都在旁邊看著呢,不信……咳咳咳……你去問他們去……對,你去問他家……那倆**崽子去,小孩崽子不扛嚇唬,你們……嚇唬嚇唬他們,他們肯定會……說實話的……”
警察冷笑說:“哼,你還有臉提人家的孩子?那倆孩子一個被你的狗咬傷,一個被嚇壞了,現在不得不被他們家的親戚帶到首都治病去了!你個喪心病狂的東西,放火燒人家房子不算,還放狗咬人,連小孩子都不放過,你這種人,簡直死有餘辜!”
對於韓龍的抗議,警察根本就沒理會,對這種畜牲不如的東西,他們還是不由自主的戴有色眼鏡看待他的。
不管韓龍的態度如何,反正這件案子很快就被結案了。韓龍因故意縱火、傷人,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但因為他現在已經重度殘疾,不適合在監獄服刑,所以就把他送到了農安縣的福利院,讓他在那兒了此殘生。
韓龍縱有一萬個冤屈,也嚷嚷著要上訴,要繼續往上告,但他預謀殺人,而後又縱火傷人,種種罪行都對他的上訴產生了極其不利的效果,以至於他上訴後,訴狀很快就被法院駁回,維持原判。
就這樣,韓龍懷著十二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