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真是槍桿子裡出政權,之前二姐在病床上躺了七八天,他們都沒說來看一眼,這會子趙明他們兩口子剛被抓起來,他們就沉不住氣了,趕緊過來說好話送錢了。”
韓明玉說:“秀,你都接他們的錢了,接下來咱們該咋辦呢?”
她私心裡覺得,秀就不該接這個錢,都說拿人家的手短,吃人家的嘴短,秀既然接了人家的錢,就欠了人家的人情,要是人家叫她別再追究趙明瞭,她可怎麼辦?
然而,韓明秀卻不以為然,說:“該咋辦咋辦唄。”她可不會因為自己收了老趙家的錢就放過趙明兩口子。
“可是……你已經收了他們的錢啊?”在韓明玉的眼裡,收了人家的錢就得給人家辦事兒,韓明秀收了錢,就應該聽人家的安排。
韓明秀卻不這麼想,她呵呵一笑,說:“收了錢又咋樣?這錢是他們上趕子給我的,又不是我要的,我幹啥不拿啊?再說,這錢也是他們應該付的,要不是他們的兒子把你打成重傷,我能大老遠的跑回來嗎?這不是他們應該給我的補償嗎?”
很顯然,她是既想拿錢,又不想給人辦事,就是拿趙局長他們當猴耍呢。
韓明玉雖然不大讚同妹妹的做法,但是她對妹妹的信任一直比相信自己都相信。不贊同歸不贊同,但是也沒有提出什麼質疑。
不大會,大舅和大舅媽就過來送飯了,大夥兒吃了早飯。
飯後,有大舅和大舅媽照看著韓明玉,林宏偉送三個孩子上幼兒園。韓明秀和小芙倆去了公安局,督促一下高局長,讓他早點把案子移交法院。好早點給那兩口子判刑,省得他們爹孃上跳下竄地膈應人。
另外,再順便看看昨天那夥人販子審問得怎麼樣了,她們救下的那個孩子找到家人沒有?
到了公安局後,高局長一看韓明秀來催了,趕忙告訴她,他們今天就會把趙明兩口子移交到看守所了。然後把案子遞交法院,再讓法院調查宣判。讓她以後上法院去打聽信兒就行了,不用再來公安局了。
為了在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