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摸了摸大隻一點的頭髮,摸完再摸了摸小隻一點。
“阿姨得走了,如果有人欺負你,你就告訴言哥哥,乖乖的。”
江言沉默的點點頭,被“言哥哥”這個蘇蘇的稱呼肉麻得抖了一下的姜嵐也乖乖的點頭,揮舞著小胖手:“陶姨再見。”
她本來就逼不得已才裝嫩,若是在床上……咳,在床上偶爾叫叫還好,平時一口一個江哥哥言哥哥什麼的,她寧願選擇狗帶好嘛。
姜嵐六歲讀一年級,江言十歲五年級,根本不在同一棟教學樓,何況江言這小子聰明得很,若是不跳級,她如何追趕得上他。
更何況等江言高二遇到女主寧素迎,她那時還在讀小學……男女主都開始談情說愛了,她一個小學生天天□□去像話嗎?!
忘了說了,這個小世界的原著後來還被拍成了電影,“每個學校裡都有的經典款校草”→從小就缺愛的男主江言,一般這樣的男主身邊都會出現一個貌美善良的女主來拯救他的世界觀,寧素迎就是這樣一位符合標準的女主,她高二轉學到男主的班級,年年和男主爭第一,又被男主撞見N次救流浪貓狗、扶老人、哄小孩。在男主高考完父母離婚後,她意外撞見男主失魂落魄的獨自買醉,本來兩人就互生好感,這一番掏心挖肺後順理成章成為男女朋友。
上面說了女主很有聖母範,從小就愛多管閒事,因此她收穫了不少男配,最大隻的男配是她的鄰居叛逆小孩孟韌,孟韌比寧素迎小了兩歲,從初中就開始暗戀她,孟韌本就是個擰巴的小孩子,得知女主和江言在一起以後那是各種破壞,甚至設計讓男主看到他和女主接吻……江言和寧素迎的第一段就這麼吹了。
不過他們畢竟是男女主啊,大學又考了同一所,兩人到底還互相喜歡,女主真誠的一句“我只把孟韌當小孩子”他們就又和好了,不過他們大三那年孟韌那個小強一般的男配也考上他們學校,他用盡手段成功逼迫女主含淚和江言分了手,江言經過兩年也有點厭煩了寧素迎對孟韌和那些炮灰男配們的各種迷之寬容忍讓。
但是,人就是這樣犯賤,這個東西我不喜歡了我可以選擇要或不要,可是你強搶我不想要的東西就是侵犯我的權威。
於是江言心裡帶著氣又強硬的和女主第三次在一起,儘管江言心中有氣,他還是對她好的不得了,寧素迎無意中得知他不過是賭氣才和自己在一起,難過得一股腦全忘了江言對她有多好,拜託另一位男配安排她去山村支教。
她是一聲不吭就瀟灑的走了,可卻急壞了為了找她差點翻遍了全世界的江言。
無論是原著還是電影的結局都是男主終於去到了女主支教的山村找她,而寧素迎經過時間的沉澱也變得更成熟,決定離開村莊回到城市裡去找江言。
最後的畫面是他們各自乘坐的車子一進一出,江言和寧素迎臉上都帶著微笑,殊不知他們已然擦肩而過,算是一個開放式的結局。原作者寫嗨了,導演滿意了,觀眾和讀者火把也點好了,紛紛叫囂著要燒了作者和女主,因此係統才經過掃描,有了林嵐這個人物的出現。
姜嵐顛了顛背上的小書包,微笑的走進了坐滿小蘿蔔頭的教室。
寧素迎,江言是我的。
☆、第三十六章 竹馬入碗2
隨著江言的長大,少年的五官越長越俊,十二歲的他已初現小帥哥的模樣。
小區樓下,姜嵐坐在觀景臺裡以手撐著下巴看著不遠處作畫的他,江言很愛繪畫,近來更甚,她站起來湊過去看,果然看到他又在畫同一副。
那是一個穿著裙子的女人,她彎著腰把手裡的一朵向日葵遞給仰望她的小男孩,同他畫過無數幅相同的畫裡一樣,女人和男孩都沒有畫上五官。姜嵐不懂畫,卻不難看出女人是江媽媽,孺慕的仰視她的正是江言自己。
江家夫婦,過了兩年還是沒能和好。
她正感慨,察覺到她存在的江言冷冷的道:“別靠過來。”聲音裡連厭煩都不想再掩飾。
這兩年他對她是越來冷淡,隨著江爸江媽爭吵的頻繁,他整個人也越來越沉默。江氏夫妻都這樣了為什麼還不離婚?一是為了孩子,二是為了面子。
他們是七十年代的人,受到了那時候教育的影響,儘管現在國人思想也已經進步了很多,但是在他們那個年代的很多人眼裡,離婚是一件很恥辱的事情。
這樣好面子的人和很多傳統的家庭一樣,如果自家孩子和別人家的打架,若是兩個小孩都有錯,這種情況下自然先是斥責自己的孩子不懂事,然後對別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