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4 / 4)

小說:穿到古代的教書匠 作者:鼕鼕

沒打死你估計是看你這身衣服的面上,”今天當值的是陳彭年,他眼角一挑,斜睨了柳方一眼說:“闖產房?你幹嘛不直接闖女廁去?”

柳方被他一噎,總算反應過來自己的行為相當失禮了,他喃喃了兩句,不敢說話了。

“修明,你怎麼回事?”柴永岱好奇地看著黑臉的王偃。

“他呀,產婦的事情沒打聽明白,到帶回來三個俏生生的小丫頭。”柳方一提到王偃的糗事,也忍不住笑了出來。

“不過是做兩年使女,給她們攢份嫁妝罷了,”王偃黑著臉轉移話題道:“我倒弄明白為什麼許多人家要溺死女嬰,或者將女嬰送到撫孤院裡了。”

“是嗎?怎麼回事?”柴永岱感興趣地問道。

“朝廷規定凡幼兒滿七歲但未滿二十,男子每歲交雜糧一斗或折錢三十文,女子交絹二尺,折錢二十五文,也就是養一個女孩兒比一個男孩每年只少交五文錢。”

“五文錢不多吧,一個長工一天工錢也得快二十文呢。”柳方家是商賈,基本人工價格還是很清楚的。

“可是你沒算女孩子的嫁妝,京畿風俗女孩子出嫁嫁妝必須豐厚,普通人家這幾年的嫁妝錢都漲到二十貫了,也就是說就算這姑娘到二十歲才出嫁,家裡一年也得給她備下一貫錢的嫁妝,農家辛苦一年能攢下兩貫錢就不容易了,家裡有兩個女兒就得犯愁。”

眾人一陣沉默,過了好一陣子,柴永岱才慢慢吐出一口氣來,說道:“該諭令官府限制各等戶嫁妝的數量,禁行奢嫁之風吧。”

“我看應該是倡導聘禮與嫁妝數量相等,這才是結兩姓之好。”柳方提議。

“修明,你問沒問過女孩兒為什麼要準備那麼重的嫁妝?按律來說,嫁妝是媳婦的私產,多少都是分給自己孩子的,男人不能用吧?”崔瑛記得呂蒙正書房裡的《顯德刑統》有這一條。

“但要是舅姑整日擠兌,非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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