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部分(3 / 4)

小說:芬芳六零年代 作者:換裁判

寄回家的信,並且還留了一個信封給她,說是參謀長讓他轉交的。

小方走後,娉婷坐了下來,沒急著吃飯,而是先開啟了信封。只見信封裡除了信外,還有好些票,估計是翟仲凌一直存著沒用的,今天一次都給了娉婷了。

“婷,見字如面。昨日匆匆一別,今日甚是思念。我已電話聯絡父母,告知了我們交往並且即將結婚的事實,他們紛紛給予了祝福。你腳傷未愈,我讓小方每天中午給你送飯,希望你能早日康復。另,不要忘了我們的約定。你的,仲凌。”

整封信寫的很簡潔,而且看得出是匆匆寫的,不過字還是很好看,筆鋒凌厲,也很有章法。事實上娉婷是個“字控”,一直都很欣賞字寫的好的人,以前上學時暗戀過的幾個男同學,都是能寫出一筆好字的。從他的信也能看出,或許他就是那傳說中的“悶騷”男。娉婷沒想到的是,翟仲凌竟然這麼快就和家裡說好了,想來許桂蘭那裡也不會有什麼問題,想到不久後自己就真的要和這個男人打結婚報告,娉婷一時間還真有些不可置信。

小方送的飯菜太多,娉婷一個人也吃不完,就另外用飯盒裝起來一部分,留著宿舍的幾個晚上回來吃。

“她情況怎麼樣?腳傷看起來好些了沒有?”翟仲凌會議剛剛結束,正巧小方也剛回來,他有些不放心就開口問了問。

“腳傷沒看出來什麼,不過何同志精神很好,想來是沒有大礙了。”說著,他拿出了娉婷的那封信,“這是何同志寫給家裡的信,我先拿過來了,您看我是不是現在就去寄?”

翟仲凌把信拿在手裡看了看,信是有些厚度的,看得出娉婷還放了些糧票之類的進去了。他笑了笑,又遞給了小方,“你拿去寄了吧,就說是加急信件,讓他們速度快些。”

小方聽了後,牙都笑開了,“行,我知道了,那我這就去。”說完人就跑得沒影了。

傍晚,宿舍的幾個室友陸陸續續的回來,看到娉婷留的飯菜和湯都挺驚訝。

“娉婷,今天中午食堂吃那麼好嗎?竟然有土豆燒雞,還有豬蹄湯?”就是過年也沒這待遇啊。

娉婷其實已經想到了大家會問,本來她讓小方不要送飯菜過來,也是考慮到多送幾次別人就會說閒話了,可是翟仲凌信裡又說會讓小方每天都送,她也不想拂了他的心意。

“其實是有個事,就是昨天回來我坐的那輛車,後來去醫院的時候,那位首長同志提出要和我處物件了。”她說的很“委婉”,也不知道該怎麼說才合適。如果按實話說,她自己都覺著有些尷尬。

“好啊!我說他怎麼那麼好心,原來打的是這個主意!”陳婷率先怒了,她這會兒可是幾個姑娘中唯一的“目擊者”。雖說那是個領導,長得也不錯,可他明顯就是“居心不良”,才會讓娉婷上車的。

聽陳婷這麼說,大家也擔心起來,畢竟她們不瞭解情況,怕娉婷吃虧了。

“不是你們想的那樣,我已經答應和他處物件了,這些菜是他讓警務員送來的。”娉婷只好解釋了一下,說了大致的情況,也免得大家誤會了翟仲凌。

“那就是說娉婷你現在已經有物件了?還是個參謀長?”蔣青青震驚了,其他人的表現也差不了多少。

“其實之前我和他也見過兩次,挺有好感的。”要是自己不喜歡,娉婷也不會答應和他在一起,她可不想在婚姻問題上委屈了自己。

“那就好。”大家也挺怕娉婷不是真的喜歡翟仲凌,而是迫於壓力才和他交往。

“我們剛在一起,還不想節外生枝,所以昨天就沒說。”娉婷說出了自己的顧慮,也是怕大家對她昨天的隱瞞有想法。

“放心吧,你的意思我們明白。”畢竟在文工團待了這麼久,娉婷在顧慮什麼她們都知道,雖然一開始的確因為她昨天沒說而有些不高興,但這件事本來就有點特殊,要是娉婷成心想瞞著,今天也就不會留吃的給她們了。

連著幾天,小方如同翟仲凌說的那樣,果然每天中午都來給娉婷送飯,送的多了,也起了一些“流言蜚語”。有人說娉婷攀上了高枝,有人認為小方就是娉婷的物件,娉婷沒有去解釋什麼,倒是宿舍裡的幾個姑娘有些氣的不輕。可她們又不好出來解釋什麼,最後還是娉婷說不需要在意這些,她們才把這事給放下了。

何家村,中午,村長從鎮裡幫許桂蘭帶回了一封信,正是娉婷寫回來的那一封。

“謝了,大軍哥,吃飯了沒?在家裡吃點再走吧。”許桂蘭和兒媳汪梅,孫子兵兵正在吃午飯,看到何軍生帶了娉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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