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4 / 4)

小說:芬芳六零年代 作者:換裁判

間肯定是去總軍區前,也就是在文工團裡。娉婷平常把表演用的衣服鞋子放在訓練室的櫃子裡,不光是她,訓練室裡有團裡參加訓練所有人員的備用衣櫃,大家平常為了圖方便也都是直接放在櫃子裡的。

再有,兩雙鞋下的針頭不少,□□後共計十八根,能有這麼多針頭的人選暫時排除男兵,那麼有嫌疑的人就暫定為能自由進出訓練室的女兵們。

過後,政委對近期女兵的行程進行了逐一瞭解,調查誰曾經長時間落單,並且有可疑的舉動。畢竟要在娉婷的鞋底放那麼多針頭,最後還一個個絞斷,也是需要耗費不少時間的,並且還要有作案工具才行,既然不是短時間能做成的事,那麼誰長時間落單就最可疑。姑娘們平常喜歡結伴同行,哪怕去個廁所也喜歡湊在一起,這樣就很容易排除沒有作案時間的人。

連續調查了三天,政委最後找出的作案人簡直讓人大吃一驚,是舞蹈團裡平時很文靜的一個叫黃婷的小姑娘。在政委找她談話後,她沒有否認自己做過的事,當問到她這麼做的原因時,也只說是出於對娉婷地嫉妒,一時衝動才做出了這件事。再問她其他問題,她就直接閉口不談了,政委也拿她沒辦法。

“真的沒想到,平常看起來文文靜靜,柔柔弱弱的,心思竟然這麼深?”

“果然是‘最毒婦人心’吶,無冤無仇也能下這麼狠的手,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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