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部分(3 / 4)

滴。

她以侍妾的身份隨著我離開,搬進我的府邸。

謀士都是住在主公府上的,但我不是真的謀士,所以我平常都住在主公賜下的別院裡。這裡面平常除了維護的僕人外,一年到頭,最多會有幾個訪客,她的到來簡直是給毫無波瀾的居處注入一股清流。

原本的名字在跟了我之後就拋棄了,我給她取了新的名字,叫花想容。

但這名字似乎沒什麼用。我從來不叫她,也沒有人會用名字來叫她,這名字裡的美好無人問津,就如同沒有人在乎她到底是什麼人、沒有人在乎她到底在想什麼。人們在忙著自己的事情,或者不忙的人在發呆,這條年輕的生命活在一個囚籠裡,值得諷刺的是,這囚籠也正是她渴求的□□。

另一個世界裡的女人地位和盛唐時候相比要高出很多,女人做官有做到宰相的,也有女人當皇帝,因為最重要的事情是,在修真界的頂層構成中,男女的比例大概在三比二左右,基本維持著平衡。

大體而言,這還是一個男權社會,而在所有資源都會向某一個性別傾斜的時候,另一個被忽視的性別不可避免地顯得庸庸碌碌,絕大多數都沉寂無聲,但能夠冒出頭的,又無一不是驚才絕豔,且性格強勢的人——這短短的片刻我的腦海裡閃過了無數張瀲灩的臉——我是說,可以預想得到,會有多少有才的女人,因為得不到教育,就這麼嫁人生子。

花想容是個天才。

畢竟是住在同一個屋簷下的,我常常會投以關注。我看見她是怎樣慷慨地資助家貧的小廝,對方反而以為她對他有意,勒索不成後一狀告到我面前倒打一耙;我看見她是怎樣體貼地關懷她的侍女,在侍女被排斥後和她講自己過去的故事,反而讓對方有了談資,然後那些誇大扭曲後的“醜事”流傳在下人之間;我看見她是怎樣對著鏡子跳舞,一顰一笑,竟有種薄涼的天真。

後來我教她讀書。

我教她習字,教她琴棋書畫,能夠教給她的我都教了,她就教我跳舞。我換上舞女才會穿的服飾,甩水袖,捏蘭花指,大概就是這麼回事——隨便學學而已,到後來我也只會跳那麼幾曲舞,而她學得太好,她的潛力好像永無止境,那種天才的光輝在她幼稚的發問裡光芒萬丈,讓我覺得她簡直是個轉世重修的大能。

但我要她背下修行心法,她一聽就笑起來,然後拒絕了。

“我學這個做什麼?”她說,“學了給心裡添堵?”

很好。我竟無言以對。

我只好教她佛經,教她打坐入定,用來幫助她強健身體。不過相比起儒學的半灌水來說,我對佛經的瞭解基本就只有一瓶底那麼多,教到後來完全是她自學了之後反過來教我。

這之後的某一日,我想起來了,問她,“你怎麼處理這些人?”

小廝和侍女跪在地上,抖得像是篩糠。

她說:“哎呀,你把他們抓起來了?為什麼啊?”然後又在自問自答中做了決定,說:“放了吧,怪可憐的。”

身處高位的人往往寬宏大量,並非是他們寬容,只不過何必要為弄髒鞋子的黃土大發雷霆?出身卑賤的人往往錙銖必較,並非是他們吝嗇,是因為他們所擁有的如此稀少,以至於一把破掃帚也顯得十分珍貴。

但花想容對他們沒有憤怒和憐憫。她的感情顯得過分豐富也過分貧瘠,總是很輕易地付出,又很輕易地收回,好像非常仁慈,實際上只是她雖然會受到傷害,但對疼痛反應遲鈍。好像任何時候她都做好了開放真心和受到傷害的準備,這兩者之間的關係是並列的,一方的結果不會影響到另一方的施行,這套應激措施完備得無懈可擊,足夠她處理任何場面。

她死得很早,才不過四十歲,外表還是那麼年輕,身材還是那麼妖嬈。我想了又想,給她換上一身紅色的紗衣,下葬時要人們奏響歡歌。我猜想那是她會喜歡的離別方式,輕描淡寫,不留痕跡。

花想容。花想容。

這女人不算是我的朋友,我們有沒有交心的時刻。我從來沒有向她釋放過“來做朋友吧”之類的訊息,她就不越雷池一步。她對我來說並非必不可少,我們的交情也沒有深到哪裡去。

但莫名的,她的死讓我有些捨不得。

反倒是她笑了,笑得是一貫的輕浮好看:“我不怕死。既然人活著,怎麼能不死呢?”

這個在我所知的聰明人裡能排得上前幾位的女人豁達的不像是個凡人。她的眼睛裡也有秘密,只是終其一生,她也沒有提及。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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