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罷過往,方朝清又跟甄珠說起如今所處的地方。
“……這處農莊是我母親留給我的,因為莊子不大,出產不豐,連方家那邊都沒幾個人知道,外人更不知曉。莊子裡除了莊頭一家,便只有六戶人家,總共不到三十人;這裡距京城三十里,打馬也不過一個時辰;五里外有個小鎮,叫京西鎮,方才的大夫和藥婆便是從鎮子裡找來的,平日莊子裡沒有的東西要採買也是去鎮上;因為地處偏僻,又遠離官道,這裡極少有外人來,你儘可在此安心修養……”
方朝清細細解釋著,甄珠側耳傾聽,一邊聽一邊看向窗外。
樸素的小院,碧綠成畦的農田,農田外青翠秀麗的遠山……的確是個修養的好地方。
大夫說,甄珠的傷起碼也要養半個月才能完全養好,所以不出意外的話,甄珠起碼要在這裡住半個月。
“等到你養好了身體——”方朝清繼續娓娓說著,只是說到這一句,話聲突然頓了一下。
他抬頭看甄珠,認真詢問:“養好了身體……你,要回洛城麼?”
甄珠愣了一瞬,旋即笑道:“當然。”
塵埃落定後,如果能重回洛城,那當然是再好不過的。
方朝清便也笑起來:“那好,待你身體養好,我送你回洛城。”
他溫潤俊雅的眉眼映著窗外的遠山,目光看向甄珠,聲音清澈和緩如水,一觸及,便忍不住沉淪其中。
一瞬間,甄珠有些恍惚意動。
然而,她很快清醒過來。
“方老闆。”她抬頭,灑然一笑,說出的話卻是拒絕:“這種小事,就不用麻煩方老闆了。”
“等我養好傷,崔相應該已經入京了吧,應該正是最忙碌的時候,作為相爺的女婿,方老闆應該也很忙吧?”
說到“相爺的女婿”,她的咬字似乎不經意地重了些。
甄珠繼續說道:“方老闆費心搭救我,又讓我在此安心養傷,我已經很感激了,別的,我就實在不好意思再麻煩你啦。況且,方老闆以後應該也不會常住洛城了吧?”她朝方朝清擠了擠眼,顯得有些俏皮。
方朝清一時怔愣。
不需要再多說什麼,他便已經明白了甄珠的意思。
甄珠覺得他以後肯定不會重回洛城,繼續當一個書鋪老闆了。
畢竟眼看崔相馬上便要大功告成,無論以後推舉高家的哪位上位做皇帝,崔相都必將更加炙手可熱,身為跟隨崔相扳倒太后和計都的功臣,同時也是崔相唯一女兒的夫婿,方朝清但凡有點野心抱負,以後在京城都不會混地太差。
所以,留在京城,他的前途一片光明。
更何況,洛城於甄珠而言或許代表著自由,於方朝清而言,恐怕是他人生失敗和不得志的標誌吧?
對於一般男人而言,沒有人會喜歡這樣一個代表著自己不堪過去的地方。
所以,不回去的推論十分合情合理,她問出這樣的話,也十分合情合理。
但她說出這些話的理由,卻不只是因為這些話說出來合情合理,而更是因為,想跟他劃清關係吧……
方朝清忽然覺得口中有些苦澀。
他看向甄珠。
“好,那你和阿朗回去要小心。若有需要,一定要開口。”
甄珠用力點頭,笑得眉眼彎彎:“這個自然。”
方朝清也笑起來,“不過,洛城的話,我還是要回的。”
不等甄珠驚訝,他又道。
“洛城還有悅心堂啊。”他朝甄珠一笑,精緻溫和的眉眼,瞬間又叫甄珠一愣。
“就算我不回去,悅心堂也得找人打理,我們籤的‘合同’,我可還沒忘呢:悅心堂要做天下第一書鋪,你要做名留青史的大畫師。”
說起曾經的豪言壯語,方朝清臉上笑容越發明顯起來。
“不管以後如何,那段日子……其實很懷念啊。”
之後便沒再說什麼了。
細細的交談聲中,晨光越過窗欞,變得越發明亮。
說完往事,方朝清看了看天色,笑著道:“不說了,你餓了吧?昨日下了雨,來時聽莊頭說,山上出了不少蘑菇,想著你身子虛,吃不得太油膩的,我便讓人煮了菌菇粥,待會兒你嚐嚐合不合胃口……”
甄珠聞言向外看去,才發現果然已經到了早飯時候。
是該起身去吃早飯了。
她想著,只是突然又想到一個方才忘記問的問題,便沒有立刻起來,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