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2 / 4)

想到,他竟然會做出這種事。”梁盼剛說完,眼淚便不自覺流了下來,看上去楚楚可憐,誰都不會想到這麼齷蹉的事會發生在這麼美好的女子身上。

“再請問,當馮子康一行人走了之後,賓館內都發生了什麼?”庭上的法官接著問出口。

梁盼聽到法官的追問,突然情緒奔潰,在法庭上當眾嚎啕大哭了起來。梁父梁母趕緊扶起女兒,仇恨地望向薛白楊。

由於梁盼吳律師對情緒過於激動,審判長只好下令休庭。薛白楊被帶走,薛白露迅速找到吳律師商議情況。吳律師對上半場的庭審很不滿意,馮子康等目擊者顯然臨時改變了證詞。原本說好上場只為證實薛白楊當晚意識極不清醒,在這種狀態又怎麼可能做出犯罪的事情?而此時,馮子康的證詞已經把事情帶向另一個死角——無論薛白楊清醒與否,梁盼才是受害者以及唯一的目擊證人。一旦梁盼一口咬定那人正是薛白楊,那……?

下半場的庭審不久之後召開,梁盼淚眼朦朧地對眾人控訴薛白楊所做的一切。事發當晚,薛白楊並沒有喝醉,他所有舉動目的只有一個——和梁盼單獨相處。馮子康的離開、梁盼的留下無疑為他提供了絕佳的時機。孤男寡女共處一室、加上酒精的作用,梁盼雖極力反抗,但仍舊沒有阻止悲劇的發生。

吳律師奮力反駁,並拿出梁父梁母和薛白露的通話記錄以及雙方見面的談話內容。目標直指梁家間接的勒索行為,而直接導致這場官司發生的重要原因在於,薛家拒絕梁家索要五十萬的要求。

梁家夫婦從沒想過薛白露會留有一手,一時之間神色極為慌張。但是兩人似乎早有準備,隨即,林家凱手中出現一份檔案,而正是這一份檔案將一切推向定局。

檔案被遞到審判長手裡並在大螢幕上公然展示出來,那是兩份身體檢查報告。一份日期在事發前一個星期,一份日期在事發後第三天。透過兩份材料的對比,毫無疑問,梁盼本人確實在這短短的十天內遭遇了人生的大事。

“第一份檢查報告是事發前一個星期,被害人在中山醫院檢查的結果。事發之前,被告經常對被害人進行騷擾,也經常偷偷跟在其身後。被害人因此感到困擾,但是又害怕告訴父母。女兒成天心不在焉的狀態使被害人父母十分擔心,加上被害人父母不止一次看到被告對女兒進行糾纏,其中更有肢體接觸。因此,他們懷疑女兒出了什麼事情。恰好,那段時間被害人父親正在中山醫院進行治療,被害人母親逼迫女兒也去醫院做檢查。看到檢查結果,全家人這才放下心。以上陳詞也是第一份檢查報告的來源。”

“至於第二份檢查報告,被害人事發第三天,家人在考慮過後終於決定打官司將兇手繩之以法,這才再次帶被害人進行身體檢查。”

林家凱的陳詞毫無漏洞,清晰明瞭地為大家解釋兩份身體報告的來源。因為這兩份報告的出示,整個法庭頓時沸騰起來,誰都沒有想到一個年輕的女孩子身上竟然會遭遇這種事。

而後的庭審結果也早在眾人的預料之內,對於梁盼在酒吧的出現以及被害人夫婦對被告父母索要金錢的行為,律師都一一給了明確的解釋。梁盼之所有出現在酒吧,只是為了擺脫苦悶,因為自己父親的病更因為薛白楊連日的糾纏,她抱著好奇的心態想去酒吧發洩,沒想到會碰到薛白楊和馮子康一行人。

至於梁家提出的五十萬的賠償金額,那也是被害人父母考慮不周的結果。他們害怕女兒名聲因此受損,本想私底下解決這件事情,沒有料想到薛家竟然會是這麼不負責任的態度。最終,她們決定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一定要將薛白楊送上審判的法庭。

整件事情就這樣落下帷幕,除非被告能夠提供新的有效證據,否則薛白楊這輩子都會掛上強姦犯的罪名。

吳美玲和薛開平不能接受這樣的結果,兩人竟然當眾痛哭出來。薛白露心中十分難受,但是她堅信這並不是最終的結果。只要還有一絲希望,絕對不能放棄。

目擊者……目擊者……受害者……。馮子康。薛白露差點忘記馮子康才是整件事情的關鍵存在,如果沒有馮子康的行為,那麼後面的事情也就不會發生。按照吳律師的推斷,馮子康顯然改了證詞。當初找上馮子康,是為了證實薛白楊當天晚上真的是酩酊大醉,可他竟然巧妙地把話題引到兩人獨處的事實上。顯然,馮子康的證詞對對方極為有利。可是,兩人前幾天見面的時候,馮子康不還信誓旦旦地說出自己願意幫助薛白楊的話?

看似毫無破綻,可是百密也難免有一疏。薛白露愈發覺得事情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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