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部分(2 / 4)

小說:鳳凰男[穿書] 作者:鼕鼕

格品德的人,只要一提起拐賣兒童的人販子,那真是沒幾個不咬牙切齒的。

當然,除了已經喪盡天良到將人當成貨物販賣的人販子自己。

言裕作為主要當事人,自然是要跟著去警局做筆錄的,那個叫李大勇的年輕男人也是當事人,肖淑芬要去給彭海國送飯,就沒去。

言華愛湊熱鬧,而且也因為言裕明天就要走,想多跟大哥呆一會兒,就跟著也去了。

另外警察問有哪些人願意做見證人一塊兒去警察局,這會兒除了幾個醫院裡有病人要照顧確實走不開的,其他人都舉手表示要去。

他們還要看著這個敢進醫院偷孩子的人販子得到啥樣的結局呢。

要是判刑不嚴重,他們就要在警察局鬧!

言裕也沒想到今天居然湊巧就遇上了,說實話這個中年婦女一看就是慣犯,全程拎著孩子走在路上也不緊張。

只是眼神估計是長久警惕養成的職業病,肩膀微微緊繃這種情況一般人手臂負重的時候也會這樣。

若不是言裕盯著對方籃筐看的時候眼力敏銳的發現那布有輕微的被東西從下面踢了一下的浮動,言裕也無法斷定裡面有活物,而後果斷出手。

那嬰兒也是幸運,估計是睡夢中蹬了一下腿或者伸了一下拳頭,又恰巧遇見了心生懷疑又善於觀察的言裕,否則現在也不知被帶到了何處。

想想那對年輕夫婦抱著孩子邊哭邊跪地磕頭的情形,言裕想的卻是如果孩子丟了沒找到,這對夫妻會如何痛苦。

孩子都是父母身上割下來的心頭肉。

言裕有了點想法,卻不知道該具體如何實施,只能在心裡慢慢琢磨,有機會問問有經驗的前輩。

到了警察局,警察分工詢問這些人事件的經過,至於那名被綁著押過來的人販子,自然是被警察另外關進了審訊室,力求審問出有用的東西。

人販子一般都是團伙作案,說不定還能透過這條線救出更多被偷的孩子。

“請問您當時是如何判斷出對方籃筐裡有孩子的呢?”

言裕細細的分析了一下當時自己的觀察以及聯想,“我當時看見她的第一眼,就注意到她的眼神不對,而且她似乎並沒有察覺自己眼神的問題,所以我推測這應該是某種特殊職業養成的。”

“每種職業都會給長期從事這項職業的人留下一種特徵明顯的烙印,比如說這位負責記錄的應該是一位管理資料室的文員,因為你在記錄開始的時候就分了一二三四條並且留出相應的你認為會用到的格子排數。。。。。。”

“另外她走路的姿勢也跟旁邊普通路人有細微的差別,落腳時腳前掌著地,後腳跟虛落,這是一種發生任何意外都能瞬間發力奔跑的姿勢。。。。。。”

“她手臂挽起,帶動肩膀繃緊,這個也多虧了她今天穿的是露出了小半截肩肌的大桃領毛衣,籃筐墜力不同,肌肉鼓起的程度也不同。。。。。。”

前世言裕有一段時間對人體解剖學感興趣,看過很多專業書籍,因此對人體肌肉的走向以及起伏很敏感。

“另外說來也是幼嬰自己無意中救了自己,當時我發現籃筐上面蓋著的布有輕微被頂起來的起伏狀,因此判定對方籃筐裡一定不是雞蛋。”

“從婦幼保健院出來,籃筐遮蓋嚴實且裡面是活物,眼神動作都異於常人,除了人販子,我還真想不出來還有什麼別的。”

難不成還能專門跑到婦幼保健院來偷寵物?

言裕儘量分析得讓人聽得明白清晰,然後這位被言裕用來舉例的負責記錄的年輕女警跟她旁邊負責問話的中年警察就一臉懵逼的看著言裕。

臥槽還能這樣玩?這種推理不是都應該在小說或者電視劇裡出現嗎?

嘛嘛我看見了福爾摩斯,活的!

言華作為言裕的家屬一直就在旁邊,聽完大哥的話仔細回想,好像還真有那麼點對得上。

回頭看見其他不知什麼時候圍上來的警察以及跟過來作證的路人,言華連忙做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樣子點了點頭,才不能讓這些人知道她其實也有很多地方沒想明白呢。

看看這些人仰望神人一般投注到自己大哥身上的眼神,言華不由得挺了挺小胸脯,賊特麼驕傲!

“um,請問您就是《所探長》的作者言裕嗎?”

年輕女警突然出聲,之前還以為只是同名同姓,畢竟她只追書不追作者,此時聽完言裕這麼一段跟“所探長”差不多的推理思路,年輕女警不由得將這兩者聯絡到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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