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部分(3 / 4)

小說:天生贏家(快穿) 作者:水王

去賣。梁真執著追過去,甚至鬧了個天翻地覆也要找到了買主,拿出了她外婆留的遺書指明這是外婆留給她的東西,哪怕是舅舅也不能隨便賣。

那個買主就是溫恬。

原因很簡單,她察覺到了這個手鐲的非凡之處,所以在偶然碰到梁真舅舅拿著手鐲到古玩店鑑定時,立刻就買了下來。但她哪裡想到這個手鐲根本就不是那個中年男人的。

這就有些尷尬了,但陪她一起來這裡旅遊的青梅竹馬俞涼直接向梁真報出了價錢。

梁真不知道手鐲的秘密,只是單純的覺得這是外婆留給她的東西,不願意賣。

但在對方說的數字面前,她還是動搖了。

對方看出了她的動搖,更加輕蔑地扔出了一張三十萬的支票。

梁真感到了羞辱,但在隨後便趕過來,幾乎是他們縣城最有頭有臉的人物,對俞涼和溫恬的討好恭敬。而本是主人公的梁真則成了背景板。

哪怕她說不賣,都是不可能的了。

她僅有的自尊心在俞涼和溫恬身後所代表的的權勢面前被不堪一擊地碾壓了,徹底的破碎。

那個有著一腔意氣還對未來抱有著幻想的梁真也死掉了。

梁真從此變得偏執黑化,在學校利用幫助別人作弊來賺取學費,但是後來被出賣,被開除退學了,不得不過早地面對社會,一步錯步步錯,梁真最後走上了歧途。

她那麼努力學習,結果沒有考上大學,卻成了個優秀的罪犯。

因為吃夠了沒有錢的苦,所以梁真為了錢可以不擇手段。

她沒有殺過人,但因為她而死的人多的連她自己都數不清了,她成了一個悲劇。

梁真在策劃一個驚天大案時,說服合作物件的是她的一句話,

“我不要尊嚴,我要生存。”

她早已不在乎是好人還是壞人,生存下去,似乎成了她活在這世上的唯一目的。

也不知是孽緣還是什麼,梁真最後是被一個愛慕溫恬的男人,抓捕她的精英警察擊斃了。

可憐又可笑的人生。

蕭函穿來的時間節點,正好是俞涼寫下三十萬支票給她的時候。

華麗高檔的酒店裡,

“這些錢夠了吧。”身姿挺拔的少年黝黑的眼眸中閃過一絲輕蔑,

因為溫恬喜歡,所以他才願意花三十萬買下一個看起來根本不值錢的手鐲,三十萬對他而言也僅僅是個零花錢的數字。他不想見到溫恬不開心。

對梁真的輕蔑冷漠也理所當然,在他眼中不過是個貪錢,冷漠又刻薄的鄉下丫頭。

不足以讓他尊重,抑或是平等對待。

此時,那個鐲子還戴在溫恬雪白的手腕上,和天藍色的漂亮裙子顯得有些格格不入,和對梁真這個陌生人的高高在上冷漠不同,俞涼溫柔呵護著身後的少女。

梁真第一眼見到她,是有過嫉妒羨慕的,

蕭函也打量著溫恬,的確是個看起來被保護的很美好的女孩子。

溫恬下意識護住了手鐲,也不敢對上樑真的眼睛。

俞涼對梁真看向溫恬的目光有些不爽,冷聲道“難道你還要更多嗎?”

他心中冷笑,他可不是什麼冤大頭,若是梁真想要更多,他會讓她知道貪心的下場。

原來的梁真是準備拒絕這個價錢的,不過不是為了要更多的錢,而是為了敏感脆弱又可笑的自尊,畢竟她才只有十六歲。

“賣的賣的。”旁邊一箇中年男人貪婪諂媚連聲道,想要上前拿過那張支票,卻直接被少年冷冽的目光給嚇退。

中年男人,也就是梁真的舅舅梁禮傑搓了搓手,才半大的孩子居然有這麼足的氣勢,還能隨隨便便拿出三十萬,也不知道是什麼家庭出來的。

但到底不敢在他面前做什麼。

俞涼對梁禮傑更加沒有好臉色,若不是他,這事至於變得這麼麻煩嗎?還讓溫恬不開心。這幾日溫恬寶貝手鐲不得了的樣子,他看在眼裡,所以對這東西勢在必得。

想到過幾分鐘就會發生的事,蕭函輕笑了一聲後,“好,可以直接將錢轉到我的賬戶上嗎?”

俞涼有些詫異,她這麼爽快就答應了。

但也落實了梁真在他心中的印象,剛才還激動刻薄的要追回遺物的樣子,現在看到這麼一大筆錢就鬆口了。俞涼越發看不起梁真,只是面上不顯,收回了支票,打了個電話把錢轉到了蕭函所說的賬戶。

“俞公子,溫小姐。”酒店裡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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