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部分(3 / 4)

小說:溺寵閒妻 作者:敏兒不覺

“謝謝,不用麻煩了。”雖是拒絕的話,但聽著一點不讓人反感,好像一道自然的風,能被任何人接受。

“呃,我知道它很貴重,不過阿媽很會照顧小動物,肯定能照顧好的,你不用擔心。”格斯以為長孫凝是不放心,方才又說道。

“不,它是我老公送我的,我要時刻帶著。”如果不是華子昂送的,再名貴的狗,她也捨得交給別人照看。

“哦,那好吧。”格斯撓撓頭,笑了笑,不再堅持,但是很詫異。長孫凝看起來實在不像已經結婚的人,不過沒追問,他們沒熟到那種程度,卻是忍不住問了另外一個問題。“那他怎麼沒陪你來?”這裡離最近的城市T市將近三百公里,後半程的路還不好走,草原氣候又瞬息萬變,居然讓她自己長途跋涉,也太不知道體貼人了。

“他是軍人。”不想讓人對華子昂有任何一絲一毫的誤解,長孫凝解釋道。如果華子昂不知道她有幾把刷子,怎敢放她獨自出來?更何況,她也不是做沒把握事情的人。再者,區區入草原談點生意罷了,沒風險又沒難度,頂多就是生意談不成換下家。“我們怎麼去?”問格斯。

“哦。”格斯有點不好意思,是他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搔搔頭說道:“去旗裡的路不好走,騎馬比開車好點。”

“騎馬?”

長孫凝只是想確定一下,語調稍有些上揚,格斯以為她不會騎馬,忙著說道:“那個,我可以帶著你騎,要是你不願意的話開車也行,就是比騎馬去慢點。”

媽呀!比騎馬還慢,那路得難路成什麼樣?慢是小事,關鍵她捨不得車,於是果斷決定,“那就騎馬吧。”

“嗯,阿媽都已經準備好了,在那邊,走吧!”說著,格斯在前邊帶路。“看見前面山坡那匹黑色的馬了嗎,就是它。它叫黑風,是我十八歲的時候場主送的生日禮物。”

“就一匹?”還是匹老馬,長孫凝疑惑看向格斯,朝陽下,清澈眸子灼灼閃耀。

格斯驚訝不已,張著嘴,眼睛瞪挺大。若說草原上男女老少都會騎馬,沒什麼稀罕,不會騎才奇怪,一看長孫凝細皮嫩肉就像沒吃過苦的,會騎馬實在太令他感到意外。“你會騎馬!?”

長孫凝淡定點頭,至於那麼驚訝嗎,又不是發現世界第九大奇蹟。想她堂堂特工之王,天上飛的,路上跑的,水裡潛的,哪一樣不會?騎馬這種小兒科,最簡單不過,她十歲的時候就能駕馭完全沒有被馴服的烈馬。雖然對特工而言,周身上下都是最先進的科技武器,又有駕駛各類交通工具的強悍實力,騎馬基本用不上,但也是必修課,否則就會被淘汰。特工被淘汰的命運通常只有一種結局,在那樣的高壓下,她能學不好嗎?顯然不能,不過她屬實太長時間沒騎了。

格斯被長孫凝冷傲自信的眼神征服了,好吧,世事無絕對,沒什麼是絕對不可能的,她來談生意,說不定家裡就是做這個行當的,是他大驚小怪了。“哦,那我再去牽一匹。”格斯的臉有點紅,他感覺自己像個沒見過大世面的土包子似的。

“就那匹吧。”

長孫凝指指離黑風不遠,正在悠閒吃草的棗紅色的馬。一般牧民家都會有幾匹已經馴服的馬供騎乘,那匹馬沒有馬鞍在身,顯然不是。

“那馬性子太烈,我還是去牽一匹吧,不遠,稍等會兒啊,哎……。”

沒等格斯說完,長孫凝已經往棗紅馬走去。馬是非常有靈氣的動物,你對它沒有敵意,它也不會無故隨便發難。當然,也不能表現得畏首畏尾,很懼怕它的樣子,那樣它可能會找‘軟柿子捏’,就像有些自命不凡的人喜歡恃強凌弱似的。長孫凝從容的正面迎上去,棗紅馬聽到腳步靠近,抬起桀驁的頭顱瞥了瞥,繼續吃草。

呵呵,被鄙視了。長孫凝自嘲一笑,試探著摸摸它的鬃毛,剛要摸它寬廣的額頭表示友好,哪料棗紅馬一個響鼻,甩頭躲開,差點弄她一身大鼻涕。長孫凝目光一凜,露出幾分冰冷,但氣息控制得很好,棗紅馬毫無察覺到危險。哼!馬是好馬,真是匹不識抬舉的烈馬,她素來喜歡治各種小爆脾氣,好久沒有碰到過這麼有挑戰的玩具了。

“它是匹烏珠穆沁馬和百岔鐵蹄馬的混血,烈得很,場主還沒來得及馴服,你還是別打它的主意了。”格斯跟上來忙解釋,怕長孫凝吃虧,它的鐵蹄可不是開玩笑的。

“難怪。”長孫凝勾唇一笑,非但沒有怯意,反而滿臉興趣。

匹烏珠穆沁馬和百岔鐵蹄馬都是蒙古馬的品種,前者體格較大,是蒙古馬裡最好的族類,而後者善走山路,步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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