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該!’,要不就是‘自己腳上的血泡都是自己走出來的,怨不得任何人!’
張慕白內心苦悶之下,對陳嬿自然又冷淡了些,甚至一度歇到了書房去。
虞夫人於是趁此機會,賞了兩個丫頭給張慕白。
陳嬿這才慌了,帶了話兒給張氏後,讓張氏細細開解了一通,方想起來關心張慕白在國子監的情況,好生做小伏低了一陣子,總算又把張慕白哄了回去。
二人之間卻是已回不到新婚時。
一段時間後,陳嬿也累了,她本來每日應付虞夫人和大嫂楊氏已夠累了。
還要忍受小姑子們的冷嘲熱諷,忍受下人們私下裡的指指點點和‘先奸後娶’之類難聽的竊竊私語,又不被允許回孃家見張氏,不被允許出門交際,連個訴苦開解的人都沒有,也沒個任何時候能得以放鬆片刻。
畢竟她是因為‘沒規矩’才進了常寧伯府大門的,既已是常寧伯府的人了,第一件事自然是好好學規矩,不把規矩學好學透了,如何好出門見人的,不是白白丟常寧伯府的臉嗎?
如今卻連丈夫也不心痛自己了,倒像一直都是她在無理取鬧一般,她既已嫁了他,他難道不該對她好,她受了委屈難道他不該心痛她嗎?她不向他訴說自己的委屈,又還能向誰訴說?
亦連一開始對她迴護有加的大舅舅也在與婆婆吵了幾架,婆婆寸步不讓後,漸漸不管她們婆媳之間和內宅的事兒了。
陳嬿一時間只覺日子說不出的苦和難,寫給張氏的信上都是點點的淚痕,直看得張氏把虞夫人恨得咬牙切齒之餘,心都要碎了。
偏她因不被允許再跟以前一樣時常回孃家,只能約了常寧伯到外頭,讓他一定要替她護好了女兒,否則便如何如何之類,常寧伯也不買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