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上花繁歌衣服的綵衣女甚是好看,瘦小的臉蛋想必是這半年來餐風露宿導致的,但是這不妨礙她那化上精緻妝容後的美麗吸引人。
從綵衣女的口中花繁歌得知,這個女孩叫格爾藍,是平疆最大布落格爾族的公主,今年十八歲。半年前花子楓騎著老虎無意中侵擾了她的婚禮,把她那膽小的還沒有拜堂的夫君活生生的給嚇死了。她大發雷霆的當場打死了虎兒,又從平疆一路追著華子遙來到了南朝。一路上餐風露宿,花子遙那是人精,知道她是女孩,餓不得,有時候他一天不吃東西,為的就是讓格爾藍受不了停下來找吃的,然後他就可以走得遠遠地,讓她再也找不到她。兩個月前格爾藍找到了失蹤了一個多月的花子遙,一氣之下把花子遙身上的所有東西都拿走了,就連花子遙身上花子虞給他的玉蝶都不被格爾藍收走了,沒有玉蝶作為信物,就算知道哪裡有三弟花子虞開的店鋪也沒有用,拿不了銀兩,找不到人幫忙。一路上花子遙只能跟著格爾藍到處跑。
花繁歌聽得出來格爾藍雖然說是討厭花子遙恨不得馬上殺了他,但是眼神裡流露出來的愛慕卻是瞞不了花繁歌。花繁歌笑著問格爾藍:“你是不是真的那麼討厭我的表哥。”(花繁歌是偷溜出來的,只能以遠房親戚的身份住在安平侯府才不讓人起疑)
“沒錯,我就是討厭他,那個混蛋嚇死了我的夫君,我不恨死他才怪。”格爾藍站起來口是心非的說道。
花繁歌笑了,拿出了一把鋒利的匕首交到格爾藍的手上道:“那好,這樣你就更應該為你的夫君報仇。現在你就拿著這把削鐵如泥的匕首去一刀就把花子遙給殺了。我大表哥都已經說了,花子遙任憑你處置。你又那麼恨他,那就去殺了他,一刀一刀的凌遲。這樣才能解你心頭之恨。”
格爾藍拿著匕首看了看,嘴裡呢喃道:“去殺了他。去殺了他。”一想到花子遙倒在地上,鮮血不斷流出來的情景,猛的一下匕首已經在地上了。格爾藍搖搖頭道:“我不能殺死他的,要是殺了他,我怎麼辦。”然後她又說:“反正我不喜歡那個膽小如鼠的男人,要不是我父汗要我嫁給他,我才不要了。現在好不容易才逃出來,算了。我不報仇了。”
花繁歌聽了有點不可置信的樣子問道:“你真的不報仇了,就算是你不喜歡你的夫君,那你忍受得了他殺了你的夫君,他那樣做是不把你放在眼裡哦。”
格爾藍轉念一想,好像是這樣哦。“那我應該怎麼樣做,殺了他,我覺得沒有必要。不殺嘛,我心裡又咽不下這口氣。”格爾藍是絕對不會承認自己喜歡了那個呆子的。
花繁歌一副為難的樣子,坐在椅子上。想了想道:“有了,你要是真的覺得咽不下這口氣,那你就想辦法讓他服了你,對你另眼相看。”
格爾藍生活的平疆是大草原,從來沒有南朝這些人中原人那麼多花花腸子,所以不明白花繁歌說得是什麼意思,不解大問道:“你說的是什麼意思。我不明白。”
花繁歌站起來拉住她的手道:“你覺得花子遙這個人長得怎麼樣,比起你們平原那些馬上兒郎來,感覺如何。”
“這個嘛,我覺得我們馬上那些兒郎身材高大點,威猛點。但是長得不如花乞丐好看。你瞧,我都把他打扮成一個乞丐的樣子了,一路上來還是有很多姑娘對他流口水的。而且他比較善良。有好幾次在深山裡過夜,我差點死在狼群或者虎口下,都是他及時出現救了我。而且他大可以趁著我生病的時候一走了之的,但是他也沒有,而是留下來照顧我。”格爾藍說這些話的時候眼神柔和,就像是一個小妻子在向一個外人談起自己心愛的夫君一樣。那是幸福的神色。
“那你是不是喜歡他。”花繁歌柔聲的問道。
以前不是沒有想過這個問題,但是很快就會被格爾藍否定了,所以她一直覺得自己不可能會喜歡一箇中原男子。他們草原什麼都不多,就是英勇的兒郎多。她一直夢想的就是找一個草原最好看的勇士倖幸福福的過一輩子,但是現在花繁歌這樣說,她心裡有點不一樣的東西劃過。
“你現在都已經到了南朝,到了他的家。你就是我們的客人。你要是喜歡他,你就要加緊時間去讓他明白,讓他也喜歡你。要不然你到時候就會後悔。要知道花子遙可是濮陽很多千金小姐,小家碧玉的夢中王子。濮陽姑娘漂亮,而且溫柔似水。別說男人,就是我自己看了都不自覺的覺得那些姑娘好看。”
“他敢,要是他敢看別的姑娘,看我不打死他。”格爾藍氣沖沖的跺腳道。臉上出現了惱羞的紅暈。
花繁歌拍拍她的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