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部分(1 / 4)

小說:女配在七十年代 作者:想聊

陳愛恩伸出一根手指,讓陽陽握著:“自己走過去,好不好呀?”

陽陽點了點腦袋,雙下巴都出來了,然後邁著他的小蘿蔔短腿兒,一步一顛地往前走。

“陽陽會走路了?”

“陽陽會喊人了!”

陳爸、陳寶國反應過來,有些驚喜。

隨即,陳寶國拍了一下巴掌:“不對啊,陽陽怎麼喊妮子媽?”不該喊姨嗎?

“哥,以後陽陽就是我跟愛恩的親生兒子。”叫媽挺對的,都不用改口了。

陳寶國憋氣:“哥什麼哥,你年紀比我大那麼多,你好意思叫我哥,我還不好意思答應呢!”

陳爸把話扯了回來:“建國,知道為啥你以前喊我爸,我都答應了嗎?因為你跟愛澤在一起了,你是我們家的大女婿,你喊我一聲爸,我能應。但你今天喊我這聲爸,你知不知道是衝著誰來的?”

林建國改口:“叔,有個情況,我應該跟你們彙報一下了。陽陽的確是愛澤的兒子,但跟我沒關係。叔,你們先別生氣,聽我把話說完。說起來,我把愛澤是真當妹妹了。愛澤去我那兒之後,跟我一個戰友有了感情,兩人本來都要扯證了。誰知道,我戰友出去執行任務,犧牲了,愛澤卻在這個時候懷孕了。那個時候,我要不承認愛澤跟我有關係的話,愛澤和陽陽都保不住了。”

知道陽陽的身世之後,陳家人的心情複雜到了極點。

二婚的好女婿變成了頭婚的金龜婿,陳媽又驚又喜,總覺得原本以為撿到了一條“小黃魚”,誰知道,原來是隻大元寶!(小黃魚六兩,金元寶十兩)

陳爸敲了敲煙桿兒:“認真的?”

“認真的!”林建國精神大振,知道陳爸這是準備接受自己了,“叔,我會像愛護自己的生命一樣愛護愛恩的。”

活了二十幾個年頭,除了參軍當兵,他從來沒有像今天這麼認真過。

陳爸嘆了一口氣:“你們家就只剩下你一個了?”哪有林建國一個人來談他跟妮子婚事的道理,他記得林建國家裡還有一個寡婦娘吧。

林建國解釋:“叔,你們要是同意的話,我現在就回家,明天我跟我媽帶著人上你們家來,你看合適嗎?”

“不合適!”合什麼合,他爸怎麼說變節就變節啊?

這種時候,陳爸陳媽自動無視陳寶國的意見。

是他們挑女婿,嫁女兒,又不是陳寶國挑女婿嫁女兒。陳寶國要有那麼大的意見,想有那麼大的權力,那也得等結了婚,生個閨女再等個二十年再說。

陳爸想了想:“那愛恩跟你結婚後,住哪兒啊?”

知道林建國有一個寡婦娘,不是帶有偏見,他是真的擔心女兒會在婆媳問題上吃虧。

說實在的,也沒有見過林建國的媽,不曉得對方是一個什麼樣的人。

“因為我的結婚報告已經批下來了,所以我可以馬上跟愛恩擺酒席。不過愛恩說想念書,我答應愛恩結婚的第一年,讓她住在陳家。一年之後,看情況隨軍。”

“愛恩自己樂意呀?”

林建國:“愛恩自己提出來的,愛恩說,頭一年暫時住在家裡,她也好時常去看看我媽。”

“行吧,那你趕緊回去,明天等著你帶你媽上門來。”閨女都跟人林建國商量好了,陳爸還能說什麼,只能支援啊。

怪不得都說,女大不中留,留來留去留成仇呢。

這才一個治病的姑娘,女兒又肯了。

嗨,真是弄不懂他們姑娘家心裡到底是怎麼想的。

好在以後這個問題不用他來頭疼,要不了多久,這些就都是林建國一個人的活兒了。

林建國的腿沒動:“回去之前,我跟愛恩說一聲成嗎?”

“去吧。”陳媽先應了一句。

得到未來丈人、丈母孃的同意,林建國才往陳家的後灶走去。

期間,陳寶國想跟著一起去看看,免得林建國趁他們家的人不在,欺負他妮子。毫無疑問,一看陳寶國有動作,腰傷好了的陳媽二話不說,一巴掌把陳寶國給按老實了:“別搗亂。”

陳寶國:“……”

陳家後灶間傳來陳愛恩溫柔如水的聲音:“這個是蛋蛋,陽陽最愛吃的蛋蛋。”

“嗒嗒。”陽陽拍著小巴掌,流著口水地看著陳愛恩打雞蛋。陽陽已經認識水蒸蛋了,他知道陳愛恩這麼打啊打的,過一會兒,它就會變成一碗好吃的香香。

“蛋蛋。”

“嗒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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